03.04 小学延迟放学,教师有参与放学后学生托管工作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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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行弹性放学,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这和义务教育不同,学校教师参与托管服务,不属于“义务”,必须一要尊重教师意愿,二要给参与教师报酬(加班费,或折算工作量)。

学生放学后的托管服务,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如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所有学生都必须强制参加。由于是给有需要的学生选择性参加,所以托管服务,是学校另外提供的服务。

有专家认为托管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应该建立成本分摊机制,向选择托管的家长收取部分费用。但从避免托管服务又变为乱收费(以前托管服务取消就因一直遭遇乱收费质疑),以及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托管服务,培养学生的兴趣等)出发,学校提供托管服务,相关费用应该由政府买单,即不向家长收取费用。

但教师参与托管,是付出劳动的,不能让教师无偿付出。因此,政府拨付的经费应该用于支付教师的报酬以及兴趣课程建设费。另外,教师是否参与托管,这要由教师自主选择。

那么,如果教师都不愿意参与托管服务呢?托管师资从何而来?这可以向社会招聘,以及提高托管服务费解决。在有的发达国家,学校的托管服务,是购买第三方服务,使用的完全是另外的师资,有专业的团队,本校任课教师很少参与。学校也可用财政拨款,聘请已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参与托管服务,给学生开设兴趣活动。依靠现有学校师资,也无法满足开设众多兴趣活动、项目的需要。

总之,学校的办学,教师的管理和使用,都必须遵循基本的规律和规则。让教师义务参与托管服务,只会是一厢情愿,难以推进落实,也不可能长久。


熊丙奇看教育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我来谈谈我的看法,仅是一家之言,如有不对之处,请留言指正。

在今年春季开学季,从头条的若干教师朋友得来的消息还有舆论风向,我预告判定,校内的课后服务即将卷土重来,面向全国大范围的展开,只不过在等大会议结束之后,即将开始。文章发表,有点令人耸听之感,但是到了4月份,果不其然,全国的中小学延迟了放学时间,但不叫校内补课,美其名曰:课后托管服务!

坦率的讲,学校延迟放学时间,即方便了家长工作时间接送孩子,又避免了中小学生在校外被逼上托管与辅导班,还减轻了家长们的经济压力,这不能不说一件一举数得的惠民政策。但是,这项惠民政策是建立在牺牲教师的休息时间与经济利益基础之上的。如果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恐怕也只能让教师去多多付出!

据了解,大多数地区的学校的托管工作的费用采取的是使用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承担向家长们收费的方式,用来补贴托管教师的费用。也不多,月生均100-400元左右;教师收益基本在一节课80-120元之间。学校采取排班政策,让所有任课教师都轮流参与课后服务。一名教师一周也就一两次的任务。学生采取的是自愿参加的方式参与课后托管。

这样的方式几乎全体教师也能理解。毕竟增加的课程任务不算太多,一名教师一个月还能多出一千多元来,还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增加的这一两节时间后,到家时间也不算太晚,抢一抢时间,基本不会影响个人生活。

但是,还有头条好友透露:有些学校的方式,不仅要说是不作为,甚至可以说是不要脸了!

这类学校的方式是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通知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全体教师免费义务的参与课后托管工作。同时,把教师的绩效工资单独拿出来一部分,给参与课后托管的教师发放课时费!简直无耻至极!

教师们都知道,绩效工资本就是教师工资的一部分,理应专款专用,全额如数的发放给教师们。学校私自把绩效进行二次再分配,这实属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还望这类学校的领导加以注意吧。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

对于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是否有义务,回答很简单:没有。如果有个人身体、家庭需要及事务缠身,可以向学校申请拒绝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不过,你懂的,只有教这个班的课,才会去参加课后托管服务,这个服务不参加,这个课还能上吗?

那么,教师是不是有参加托管服务的责任呢?我看从教师的职业良心来讲,就需要重重的思考一番了。

我是世纪晨陽,点击关注我,看文章和问答有关教育的话题,欢迎大家关注与评论,我将及时与您交流。


世纪晨陽


小学延迟放学,教师绝对没有参与放学后学生托管工作的义务!

1.小学延迟放学有违减负方针,这个前提并不存在

在减负的大环境下,缩短学生在校时间是小学常态。曾几何时,素质教育的口号震天响亮,学生减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教育“砖家”高呼:“还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家长跟在后面大呼:“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孩子雀跃欢呼:“把时间还给我们!”大局已定,各地纷纷出台政策,缩短小学生在校时间开始实行:早上八点上学,下午3点半放学。“砖家”拍手,家长称快,孩子兴奋。皆大欢喜。试问:哪个小学校长胆大包天,敢延迟放学?延迟放学,有违减负大方针,砖家会批评你,家长、学生会告你,教育行政部门会处理你,“乌纱帽”不保矣。没有校长敢公然对抗教育方针,也不会有学校敢于擅自决定延迟放学。这叫“顶风作案”。

2.学校也不会组织学生放学后在学校托管

按常规,学生放学就应该离开校园,学生离开校园,就不在学校的管理范围之内,学校在教学时间以外的时间段组织学生托管,对不起,你超越权限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这个时间段应该由家长负责,在学校越来越弱势的社会背景下,学校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是老师脑子进水了,还是校长脑袋被门框挤了?

3.即使学校组织托管了,参与的教师无疑属于加班,费用怎么办?很多人建议适当收费,我敢说,只要你敢收费,不论多少,就一定有家长或学生告你,少数家长不会认为你是为他们着想,而是认为学校又在变相收费,学校、老师都会“死”的很难看。申请 教育主管机构出钱,更不可能,不可能有这方面的预算。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政策缩短小学生在校时间,然后在自己出钱让学校组织课后托管,这不是自己挖了个坑自己跳进去了吗?

4,解决的办法

恕我直言,市场调节吧,现在课后托管 在城市已经形成产业,家长花钱送孩子去那里托管,就别难为老师了。至于农村孩子,没有托管的条件,就只能让他们尽情玩耍吧。


王老师教育新视界


只要学生在学校,老师就有责任看管学生,至于是不是义务的, 这个得看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如何要求。如果要求老师参与课后托管,没有几个老师会去拒绝,最多只是发发牢骚而已;给钱也合理,不给钱也没办法,因为你是老师,谈钱,会让别人说你:唯利是图!

其实,只要换位思考,很多问题就变得可以理解,可以接受,也就容易解决!

社会得理解小学老师!大家都看到低年级老师3点半就把学生送走了,太轻松了!殊不知,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30放学,管这么一群“不懂事”的孩子有多累,况且老师在学生放学后,还得坐班到正常下班点,这个工作量已经完全达到或者超过了国家规定,再让老师参与到课后辅导,已经是非分要求!老师不干,也在情理之中,和素质无关!

老师也得理解社会!不要一有不利于自己的政策,就去埋怨、抱怨,其实,在当今社会,加班是常态,没有必要去比谁更惨,你经常给人家抱怨自己累、工资有多低,不仅得不到别人的同情,就像祥林嫂一样,还会引起他人的反感,给人你不敬业的印象,即便你确实非常敬业!


赢在高三


"托管"学生时间,并非"延迟放学",严格说属教师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当然不属于教师的“义务"。但既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统一安排,那么,作为学校教师理应服从。不过,学校也应予以老师"加班"适当的劳务补贴。



现在很多学校采取“家长自愿交费,学校统一安排管理,教师适当获得补贴。”的方式进行"托管"。

事实上,"托管"是近期出现在学校中的一种新现象。为减轻学生负担,规范学生在校时间,学校放学时间较以前有所提前后,由于与家长下班时间冲突,导致孩子无人接或看管的矛盾。学校从学生安全和家长利益考虑,才出现的"托管"现象。



另外,上级也有文件精神:在"托管"时间内,学校或教师不得进行"上课”,可用于学生文体和实践活动、辅导学生作业、开展兴趣班等活动。

既然学生在学校开展活动,学校就必须为学生的安全负责。因此,学校就必须安排老师对学生进行全程看管。



这种"托管"方式,虽然家长须交一定"托管费",但相比校外专门"托管机构”,收费更低廉,而且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等问题更方便、规范、有效。无疑会得到更多家长的赞许。

而对老师而言,虽然可以获得一定劳务补助,但无疑加重了老师工作量和压力。

这需要老师更多付出,但不是义务。


三味聊教育


我教初中,孩子读小学,我是一位老师,也是一位小学生的家长,谈谈自己的看法。

小学延迟放学,学生放学后的托管问题,做得好的话,是一件多方受益的事情,做得不好的话,可能会招致多方埋怨。让小学老师参与放学后的托管,社会当然是一片点赞之声,毕竟放学后把孩子放在学校,有老师们看管,家长放心,没有理由不叫好。

但这事也真不能一厢情愿。有人说小学不应当放学这么早,老师就应当留下来参加校后托管,这完全就是一厢情愿,完全没站在老师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是放学后的学生托管,对于老师而言,如果老师参加学校生托管,实际上是附加的工作量和工作负荷,所以,老师如果参加托管工作,取得相应的报酬是正常的。但问题是,强制要求老师留下来参加学生托管是否妥当?加班报酬的资金从哪里来,按照什么标准来发放,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看了头条朋友的留言,大部分朋友都支持给学校老师相应的报酬,理解老师的辛苦,这真的很不错。在这里,我真的要替小学老师说几句话。我是一个初中老师,深感现在教书不易,安全压力,升学压力巨大。但说实话,我觉得更辛苦是小学老师尤其是低年级段的小学老师,孩子现在上小学,我偶尔会去学校接送孩子,也去学校参加教学开放日,听老师的公开课,孩子班上有54个学生,黑压压的一大片,一二年级的孩子吵闹声不绝于耳,孩子之间磕磕碰碰,打打闹闹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老师一天折腾下来,真的累得够呛,班主任每节课后都要在教室门口站着,怕孩子出事情,这种累,没有教过书的人体会不到的。我时常跟那些动不动就指责老师这儿不好,那儿不好的人说,想想你自己带一个孩子有多辛苦,就应当理解一个小学老师尤其是低年级老师有多辛苦。

所以,如果学校或者主管部门强行要求老师必须参加放学后的托管工作,老师当然只有服从,但这并不合理。我有一个朋友,担任从小学一年级到小学二年级,一直是班主任,每天放学送走最后一个孩子后,她都感觉到浑身象散了架似的,只想躺下来休息,什么也不想做。也许只有老师才能理解她的苦累。当然,有人会说,你们觉得当老师辛苦,可以不做呀,想做老师的多得很。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实则是毫无道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老师不愿意留下来参加放学后的托管,学校人手不够,该怎么办?其实很好办,政府可以拨付专门款项,用这笔款项购买劳动力,即在社会上招募有特长的人参加到学校托管,可以教孩子画画,可以教孩子手工,可以教孩子进行一些体育运动,就是不能上课。当然,如果有家长愿意参与到放学后的托管工作,也是可以的。



另外我还看到一位朋友的回答,说某些学校从老师的绩效工效中专门拨出一部分来补贴参加放学后托管的老师,这种做法完全是错误的,托管费用应当有专门款项,不能打老师绩效工资的主意。

好了,谈一点自己的意见,希望这件事情能做好,成为一件好事情,于家长,于孩子,于老师,于社会都有利。


途虫的百味人生


小学延迟放学这个是哪里的规定?最近我们国家开始整顿中小学以及中小学的课外培训。既然是教育部门规定的延迟放学,那么作为教育部门下属的老师,他就有责任跟义务负责管理学生。而题中所说的放学后学生托管工作,我不知道这个放学后跟你所说的延迟放学是否是一个概念,如果是那么教师就一定有义务负责这件事情,因为这是教育部门规定。而你教师是负责给教育部门来管理学生的。

如果你所说的延迟放学,而在这个放学之后,那么老师是应该没有这个责任跟义务负责托管学生的。毕竟教师它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也是一种特殊的工作,他也需要有上班时间跟下班时间,因为教师,他也有家庭,也有孩子,他也需要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以如果是延迟放学之后了孩子的托管问题,那么应该是家长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协商来处理这个问题,同时如果要求教师来负责的话,那么要相应的,在报酬上要给教师一定的补助,因为这个是教师课外的工作。

如果是因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延迟放学,那么教师是责无旁贷的,必须负责好,这是他的本职工作,这是他的职责。


陪着孩子一起学


编者按: 托管,是在“减负”和学校调整放学时间后,家长接送学生和上下班时间相冲突后提出来的,随后被人们热议,但很快走进了校园,也渐渐地融入了教师的生活。

【看,校外托管机构比学校漂亮多了】

那么,托管合理吗?教师有义务吗?我们来说一说,理一理。

一、广州先行

前几天,广州市教育部门下文:全市小学下午放学后,对自愿留校的学生开始托管。

具体情况如下:

1、学生下午五点放学后,在老师的管理下,可以学习,可以活动,可以做游戏,可以自由做作业,老师只是管理学生安全,没有其他具体任务,这部分学生是不收费的。

2、学校可以利用现有资源,对学生进行兴趣爱好辅导,也就是兴趣班,这部分学生是要收费的,但费用是同等条件的校外辅导班的一半不到。

以上两种情况是五点开始托管,六点放学生。

3、允许校外兴趣辅导班进入学校,收费标准学校协调,双方同意即可。这部分学生可延长到七点放学。

4、政府对学校进行适当财政补贴。




【学校托管,老师能管过来吗?】

二、存在问题

1、家长满意了,而没有考虑教师的感受和利益。

2、学校安排教师托管,是让教师自愿参加,还是让教师全员参与?

3、如果是自愿参加,那补贴费用是多少?如果是全员参与,那我不愿意呢?

这里就说到了义务的问题。

首先肯定,托管不是教师的义务。

其次,学校统一安排教师全员参与或者轮流值班,侵犯了教师的休息权利。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教师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再者,不要给教师上纲上线,道德绑架。说什么为人师表,说什么应尽任务等等。

4、托管期间出了安全事故,责任谁来承担?这是个大问题,应该有个方案和协议的。


三、建议

1、随着托管政策的落地,其实,校外托管机构已经先行一步,他们的管理和服务也可圈可点,建议校外托管。

2、由于校外托管收费较高,家长怨声载道,于是,学校成了托管最后的落脚地,教师成了托管的受害者。

建议: 教师自愿,别强迫,别扣帽子,别道德绑架。

3、建议让第三方托管机构进入学校,由学校监管和协调,托管方管理和服务学生,教师不参与。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不是服务机构,教师也是凡俗夫子一个,也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需要照顾,还是让教师放下包袱,安心教学吧!



再次回答你的问题:

放学后托管工作,教师无义务,无责任,也无心情,我要享受我的权利,我要我的自由。


瓦良格


我认为有义务在放学后托管学生工作的义务。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教师这个职业在社会上也普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教师所承担的工作不仅仅是在课堂上教学这么简单,还承担着学生的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等多方面的工作。老师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学生在校内的安全,更何况是小学生。相对于中学生来说他们需要的校方保护会更多。

延迟放学,教师参与放学后的托管工作主要因为以下几点:

1、安全性。如果是正常放学的话,家长普遍都会到校门口去接自己的孩子,但是如果延迟放学,可能会发生一些突发情况,这时就需要老师暂时的托管一下小学生,防治出现意外。

2、从校方立场出发,学校有责任保护每个学生在校的安全。学校与家长需要协同配合。每个小学生在校内应该都得到保护,直至安全送到家长的手中,

3、从家庭立场出发,家长是不愿意孩子独处的。更希望学校对待自己的孩子可以上心一点。努力从实际出发,从多个方面教导、保护自己的孩子。

4、从小学生的立场出发,也是更愿意和同伴、老师待在一起。学校也应防止学生在放学后独自在路上、网吧逗留。延迟放学,学生情绪本来就会低落,此时最需要的也是老师的陪伴与鼓励。

延迟放学,从责任上来说老师没有义务再次花费自己的时间托管学生,但是小学生毕竟还是存在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的情况,这个时候宁愿多花点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学生也不要就此撒手不管,最终酿成一些不必要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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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校园


责任与权益是共享的。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作者提到教师这个行业让我真的很羡慕不但,可以享受双休,而且还有寒假暑假。其实我是想说,寒假和暑假是针对孩子的权益,但老师作为一名工作者不也享受了这种权益,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说这种待遇是不公平的呢?


1.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对自己有利的大家都觉得对,符合大众的利益就是好的建议每个职业都有每个职业的弊端,比如说我是做销售行业,你们在享受节假日的时候我们还工作在一线。像乘务员公交车司机,你们过年和家人团聚的时候,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抱怨了吗?

2.如果按照法律层面讲国家规定,每个工作日工作8小时去掉寒暑假的时间,就算你们多加一两个小时,照看一下孩子加起来应该也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3.如果说以前教师是一种身份,现在的教师只能是一种职业大多数的教师已经缺失了内在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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