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领导挂帅 雨中攻坚——元宝法院灵活执行执结一起强迁案件

6月14日9点30分,元宝区人民法院按照中院“春季雷霆”的统一部署,冒雨出征。院长孙振杰、分管执行副院长赵靖带领执行干警21人,前往振兴区安民镇对一处被执行人拒不腾让的抵押房屋进行了强迁。市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带领执行局长于蔚超、法警队长邹光及执行庭相关庭长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最终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案被执行人系一家服装企业,拖欠欠款本息共计1900余元,历时一年。因无力偿还欠款,法院将其抵押厂房及土地5500平米评估拍卖,流拍后,申请人同意接受上述财产用于抵债,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腾房。在执行现场,中院王院长等相关领导及我院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思想疏导,讲明利害。最终我院未动干戈,被执行人主动将涉案房屋腾让。与此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拖欠30余名朝鲜工人工资,还有外贸订单未履行这一特殊情况,我院执行人员积极做申请人工作,经申请人同意,给被执行人继续保留三楼厂房,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至7月末,确保其偿还工人工资。此案执行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被执行人相关利益,效果良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对法院均表示理解满意,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法院特约监督员对此案和解执行也给予积极评价。

上午10时30分强迁行动圆满结束,此次行动是丹东市中级法院开展的“春季雷霆”行动收官之战,成效显著。到目前,“春季雷霆”行动已结案173件,执行到位金额2400余万元,拘留11人,上失信黑名单71人,限制高消费66人,查封房产26处,冻结账号50余个,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领导挂帅 雨中攻坚——元宝法院灵活执行执结一起强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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