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許昌一銀行行長為客戶鉅額擔保 客戶跑路後行長還債

作為銀行中層領導,應該比一般群眾更瞭解借貸風險及作為擔保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河南省許昌市某銀行中層幹部霍某卻為他人鉅額借款提供擔保,從而使自己深陷借貸泥潭,最終不得不替借款人歸還了全部借款。8月10日,在霍某家中,申請人在收到霍某手機轉賬76萬元後,當著執行法官的面寫下和解協議,同意此案全部執結。

許昌一銀行行長為客戶鉅額擔保 客戶跑路後行長還債

霍某是許昌某銀行一分行行長,在事業上順風順水。2015年1月,霍某一位做生意的朋友趙某找到霍某,說因為生意週轉需要向他人借款100萬元,但借款人提出要一個在社會上比較有可信度的人提供擔保,才能借給他錢。最初霍某並不想趟這趟渾水,可禁不住趙某一再懇求,且霍某想到趙某也是他們銀行的一個大客戶,將來還有業務往來,如果拒絕趙某也會失去一個大客戶,思慮再三,儘管很清楚擔保所要承擔的風險,但考慮到各方關係,最終霍某還是同意了趙某的請求。隨後,在霍某的擔保下,趙某向劉某借款100萬元,約定年利率為24%。

借款最初近一年,趙某如期向劉某支付利息。但2016年後因生意失利,趙某逐漸無力歸還借款。劉某多次催要無果,遂向法院起訴。2017年10月,此案經法院審理,趙某與劉某達成調解,趙某歸還劉某100萬元本金及3萬元利息。但此後趙某仍未履行法律文書。到了案件執行階段,趙某乾脆一走了之,遠赴他鄉,再也沒了行蹤。

找不到趙某,法院遂將承擔連帶責任的霍某作為主要執行目標,曾兩次對霍某進行司法拘留,希望能迫使霍某還債,但還是無果而終。

許昌一銀行行長為客戶鉅額擔保 客戶跑路後行長還債

2018年6月,法院依法對霍某房產評估拍賣。但在拍賣過程中,霍某妻子提出執行異議,並揚言要用盡一切法律權利拖延執行時間。而此時申請人因家人有病急等用錢,每天心急如焚。

為了儘快執結此案,執行法官不遺餘力對雙方進行調解,針對霍某遭遇車禍在家養病狀況,執行法官登門展開調解,勸說霍某不要抱著拖延的態度對抗執行,因為拖的時間越長,他為此付出的相關利息及延遲罰金越多,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在勸說霍某的同時,執行法官又反過來勸說劉某,畢竟此案劉某從中受益的利息也不是一筆小數,希望劉某退讓一步,體諒霍某作為擔保人一人還款的委屈與難處,儘量讓霍某在能力範圍內儘快履行義務。

經過執行法官多次調解,最終,劉某與霍某達成協議,霍某一次性償還劉某76萬元,霍某妻子撤回執行異議,雙方瞭解此案,再無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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