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网络认识的“女朋友”频要钱 报警后才知对方是男的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杨 通讯员 梁卓英)冒充女性利用网络添加单身男性,通过网络聊天建立恋爱关系,骗取对方信任后,虚构故事情节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平遥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以“网络交友”为由实施的诈骗案件,成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11月10日,平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东片中队接到张某报警称,其于7月19日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自称在平遥县城打工的女子郝某。简单聊天后,二人互加微信好友后,两人每天通过微信聊天,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双方互有好感。之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以男女朋友相称。

在两人的网络交往过程中,郝某相继以父母亲生病、去世等各种名义为由,陆续向受害人张某要走23.49万元。张某多次要求与其见面,郝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直到最近,张某想去郝某居住地查找,才意识到自己遭到了网络交友诈骗,遂向平遥警方报案。

东片中队办案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成功锁定了洪善镇某村男子段某(男,31岁,未婚),经蹲点守候,将其抓获归案。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段某对自己假冒女性以网络交友为幌子,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今年以来,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了多名男性,在获取对方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被平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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