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利津县金融中心稳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


利津县金融中心稳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按照“发挥产业带动优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着力解决融资难题”的工作思路,牵头推动了“山东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创新试点”工作,通过综合比选、公开答辩方式,确定我县等14个县(市)入围试点县名单。

12月30日下午,恒丰银行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现场对接会在恒丰银行利津支行举行,利津县金融中心副主任刘坤堂、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副主任刘炳岭、县财金集团副总经理刘新国、明集乡相关负责人及恒丰银行东营分行公司乡村振兴业务团队参加会议。恒丰银行利津支行负责人张楠表示,利津支行将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业态新载体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金融环境新局面。利津县金融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坤堂表达了对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的信心和决心,他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农业园区+金融”、“农村产权+金融”、“基金+上市”等金融模式,借助我县各级平台企业,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推动财政金融政策深度融合。

长期以来,利津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利津县盐窝镇肉羊养殖、明集乡蔬菜大棚、北宋镇芦笋养殖等鲜明的区域产业特点,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2019年全县涉农贷款投放总额42.32亿元,较年初增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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