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十万个母鸡


女儿不懂事啊,我姥姥也是想这么做,一个舅舅四个女儿,姥姥本来想大头给舅舅,女儿一人二十万,但舅舅一家都不愿意,为了不让姥姥难做,就全给舅舅了,就这舅舅家还总对姥姥不好,但也没办法,老一辈思想保守,来女儿家十天半月就要走,怕邻居说舅舅一家不孝顺,碰到好的一切都好,但一般最好顺着老人心意,或者别让老人老了在儿子孙子面前觉得欠他们,归根结底,老一辈心中还是觉得女儿出嫁了就是外人了,我用手机和表弟视频玩,亲耳听到姥姥对舅舅这么说的,虽然理解姥姥这么说对家里好,但心里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道痴太阿


给不给钱我都会对父母好的,能把我养大就不容易了,我有两个妹妹,如果父母的钱都给他们我也没意见。我只做我自己,我认为拿的多少,给不给都不是我们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们小的时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给你吃饭,有不供你上学没,父母总是把最好的都给了你们。懒得说了


夺情自古空余恨


拆迁户王老太拆房屋分得360万,分给儿子300万,分给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她,为什么?先举个例子说吧!我老公的三姨家也拆迁了,地也开发了,三姨和三姨两人一共分得了八十多万。

钱也是全部交给了儿子,三姨家还有三个姑娘,也表示不服气,但表哥,表嫂一致表示,以后两位老人由他们来养老,其他姐妹也没有再争议什么。当然这种情况也很少见,但处理好了,也不会引起矛盾的!

再说王老太如果将拆迁款分为三份,儿女各得120万,自己还能留下120万。

这样一来儿女满意,没有矛盾不说,自己也留了份养老的钱,何乐而不为呢!以后就算儿女不孝有这钱住个养老院也是不成问题的呀!






农村李子生活录


贪婪无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极都在这对儿女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真是枉为子女。

王老太是拆迁户而拥有360万,给儿子300万,给女儿60万。虽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对待儿和女的不公平。儿子会以封建的旧思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认为母亲给女儿60万的做法不对。用此作为借口而不给母亲养老,他拿了300万那么大头,在他心中是“理所应当”的,这是绝对的“贪婪无度”。作为只拿了60万的女儿,肯定认为母亲不公,母亲的养老当然应该是拿了大头的人。儿子和女儿都只在意母亲给自己钱的多少,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亲的做法最错的是没有给自己留下养老钱,本来富有的她晚年必须得看子女脸色而过。这也印证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对子女毫无戒备和保留。反观子女,母亲把他们养大成人,还把所有的都给了他们,他们却不给母亲养老,这是

“不孝至极”。

假设一下,如果母亲不是拆迁户,没有钱,这对儿女会养她吗?回答肯定是不会,因为他们同样会找到生活中别的事为借口。在他们心中只有自己,从来没有存在一点点孝敬之心。“人无完人”,作为子女,对生养自己的母亲都只在乎对错和钱时,这是把自私表现到极致了。像这样的人在对待别人时,又怎么可能会有一点点的真诚呢?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承美德,是做人的起点,更是德之根本。


醉知音


事实上,不可能给女儿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这样,这是没办法的事。

特别是中国,按照香火观讲,外公外婆去世后,外孙的后代就认不得谁是谁,一般不会逢年过节来上香祭祖。但儿子的家族一直会把你当祖宗供着。所有老人,将来你我都要老,一定都会考虑到这个实际。

祖宗要被后辈记着,祖宗想被后辈记着,看起来没啥意思,是落后迷信,实际上,这种观念,是中国5000年延续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这种观念,所以,我们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给我们留点什么,而我们一定也该给后辈留点什么,供后人纪念。这样,才不会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后洪水滔天。一个为后辈着想的民族才能长久。

就这个问题看,显然,女儿认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这是不对的。道理上,女儿不拿遗产就可以不负责养老(即父母花大钱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礼节探视,是必须的,这是孝顺。何况这个女儿拿了,那至少该负责六分之一养老 ,她却来都不来。

儿子不养父母那更错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上法院,由法院追回养老钱,由母亲掌握,因为这对儿女都不是三观正常的人。


泉心2018


如果是我,活着的时候绝对不会分这个钱。就压在自己手里。让儿子闺女知道我手里有这笔钱,哪天儿子儿媳妇儿来了伺候我高兴了给2万。哪天闺女姑爷来了伺候我高兴了给2万。在我死前永远吊着他们。死了我就管不着了,两人打官司去吧。或者心疼他们,不让他们打官司,提前立公证遗嘱。但是这个遗嘱得想想办法,活之前不能让他们看见,死了只能拿死亡证明去看。不知道现在公证处有没有这个保存服务以后儿女拿着死亡证明书才能去看,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服务,好久没立遗嘱了。[呲牙]即便没这个服务,也得想想办法快死的时候告诉他们遗嘱在哪。提到的这个老太……没文化没想法,太可怜了……尽量做到。让儿女们拿到遗嘱之后高兴半天,一查银行卡蹦字儿没有?那才是王道。[酷拽]


饮酒忘尘世


题主问: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因为儿女都觉得王老太偏心。

在多子女的家庭,偏心永远是无法完美解决的一件事情。

儿女觉得偏心

题主看到的是王老太房子拆迁后分得的钱给了儿女,但并没有讲述平日里王老太对于子女的态度。


在我看来,平日里的王老太也跟题中所说的差不多,重男轻女,觉得“养儿防老”。殊不知,儿子孝顺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儿媳妇。


很显然,儿媳妇并不是愿意养王老太的那种,平日里王老太可能也是对儿子儿媳和孙子疼爱有加,但是在儿媳看来,她给女儿的那份本来也应该是自己的,却给了已经出嫁的女儿。


加上这次王老太把拆迁款给了女儿60万,让儿子儿媳心里觉得依然不平衡。所以导致不养老。


而女儿,自然不必说,王老太大心眼里就认为儿子事养老的人,女儿嫁出去如泼出去的水,即便自己想养她,也要经过夫家的允许,也许夫家的公婆已经在身边,无法再腾出空来养自己的母亲。


即便分得拆迁款,自己除了觉得作为王老太的女儿应该得到这笔钱之外,还会觉得王老太过度偏心,只给了自己总额的6分之一,其余都给了他的儿子。

王老太做了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王老太也许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这样做会让儿女都不赡养自己,自己把拆迁款一点都没留还落得这么个儿女都觉得偏心的结局。


我认为,她太过“为儿女而活”,最后弄得“自己没法活”。我们一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有了好东西总想着给儿女,却忘记了自己活好了,儿女才不添负担。


如果当初,她把拆迁款全部留下,或者子女一人给10万块,剩下的留给自己,立个规矩说,谁养我老,我把钱就存在谁的名下。那么现在的情况一定会反转。


谁都爱钱,尤其是生活不富裕的人们。


就算是为了得到这笔拆迁款,儿女们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王老太养老。


况且就算儿女不养,这些留在手里的钱,也足够自己过着富足悠闲的老年生活。

把儿女起诉至法院

现在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把儿女起诉至法院。


只要你养他们小,他们就必须赡养你老。这跟是否分拆迁款没有半毛钱关系。


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儿女不能因为父母的偏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王老太将儿女起诉之后,可以考虑让他们每个月给自己生活费的方式,也可以考虑在儿女家轮流住的方式。


毕竟如果他们不养自己的母亲,以后他们的孩子也会有样学样,当他们老了之后,把他们撇下,自己过生活。


总结:大多数父母总想把一碗水端平,可在子女眼里永远也无法完美端平。我们不能因为父母的行为而不赡养老人,也请老人在考虑好自己养老的问题,再来帮助子女。


愿大家都能母慈子孝,愿老人都能安度晚年,享尽天伦之乐。


慕紫茵


原因是王老太给了女儿六十万,儿子觉得女儿是已经出嫁了,不应给女儿钱,因此儿子不抚养老人,想让女儿抚养王老太。

女儿觉得儿子拿的钱太多,不合理,不想抚养王老太,想让儿子抚养王老太。

王老太最好的办法是不分拆迁款,给自已留后路。

按农村养老防老的风俗习惯,如果儿子抚养王老太,死后财产归儿子。

如果女儿抚养王老太,那么死后财产儿子,女子平分!


木二三装


如果是我,我会就给自己160万,儿女各100万,养不养老是他们的事,现在的老人很多都这样,认为儿女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给点就行了,实际是女儿更孝顺,所以不会做父母,自己留160万作为过河钱,以防万一,因为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身体难免出现问题,花不完,走的时候留给孝顺的孩子,都孝顺就均分。


风尘浪子5214


这是王老太做的不对,不对有二:

一、儿、女一样,可先后分60万,儿、女各一半,公平、公正、公开,缓解一下儿、女们的经济困难。

二、人老了要把握好自己,人们常说,老人有三宝,老伴、老窝、老本,从本问题看,王老太仅存两宝,老伴没了,老窝没了还能有新窝,老本因拆迁增厚了不少,一定要守好,不能生前分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