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如果热河省还在承德市就是省会

热河省

热河省(Jehol Province) 简称热,省会承德市,是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的省份之一,是关外东北四省之一。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置热河特别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1955年7月30日撤销。辖区分布在现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

中文名称

热河省

外文名称

Jehol Province

行政区类别

所属地区

中国东北地区

下辖地区

承德市、赤峰市、朝阳县、凌源县、围场县等

名称来历

热河(英文:Jehol,西里尔蒙文:Халуун гол),简称热,省会承德市,是中华民国的省份之一,是关外东北四省之一。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置热河特别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7月30日撤销该省。辖区位于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地带。

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 辖20县20旗

县: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凌源县,朝阳县,阜新县,建平县,绥东县,赤峰县,开鲁县,林西县,围场县,经棚县,林东县,鲁北县,天山县,宁城县,凌南县

旗:喀喇沁右翼旗,喀喇沁中旗,喀喇沁左翼旗,土默特右翼旗,土默特左翼旗,唐古特喀尔喀旗,锡埒图库伦旗,巴林右翼旗,巴林左翼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左翼旗,翁牛特右翼旗,敖汉左翼旗,敖汉右翼旗,敖汉南旗,奈曼旗,喀尔喀左翼旗,札鲁特左翼旗,札鲁特右翼旗,阿鲁科尔沁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辖2市16县4旗

省辖市:承德市、赤峰市: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隆化县、丰宁县、凌源县、朝阳县、建昌县、建平县、赤峰县、宁城县、围场县、乌丹县、青龙县、兴隆县、北票县

旗: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

人口地理

面积17万9982.05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上半年统计为610万9866人,下半年统计为619万6974人。

中西部是蒙古高原的一部分,东部是平坦宽阔的台地,全省主要为辽河流域,以西辽河为主,南方还有滦河,东南方有大凌河、小凌河。台地与河谷丘陵错综。

历任官员

中华民国时期

热河省政府主席

汤玉麟(1928年12月-1933年3月)

缪征流(1940年5月-1941年12月)

刘多荃(1941年12月-1948年2月)

范汉杰(1948年2月-1948年6月)

孙渡(1948年6月-1949年12月)

历史沿革

辖范围

全省辖境约相当于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全境、通辽市大部(科尔沁区以西),辽宁省义县、锦州市以北,彰武县以西区域,河北省承德市大部。民国十七年据舆地学社调查,全省面积约14万7500平方公里。而据民国二十三年《中华民国新地图》记载为17万3960平方公里。民国三十六年,全省面积为17万9982.05平方公里。东接辽宁省、辽北省,西接察哈尔省,南接河北省。

名称

热河名称来源自承德避暑山庄内的温泉,温泉水流入武烈河后,武烈河下游在承德市内的部分,在当地冬季寒冷的气候下也不结冰,蒸汽蒸腾,所以被称为“热”河。

人口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上半年统计为610万9866人,下半年统计为619万6974人。

1953年人口普查总人口516万0822,其中汉族480万1385(93.0%),蒙古族18万2256(3.5%),满族14万7223(2.8%)。

历史

自战国时期有文字记载热河地域的行政归属以来,历代的中央政权都曾设置过行政机构管理承德地域。但是,由于承德地域的特殊性,当北方少数民族的势力强大时,这里便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的辖地,汉族,山戎、东胡、匈奴、乌桓、鲜卑、厍莫奚、契丹、、蒙、等诸多民族都曾在承德地域活跃并居住,反之当中央政权巩固和强大时,它便由汉族中央政权设置的行政机构管理。数经变迁。

《史记匈奴传》:“燕北有东胡、山戎。”

东胡因在匈奴的东面所以叫东胡。山戎平时则随畜牧转移,以射猎禽兽为生,紧急时则人习战功以便侵入讨伐。《史记齐世家》记载,山戎讨伐燕国,燕王派人到齐国求救,齐桓公决定救燕国,于是率兵讨伐山戎,打到孤竹城才返回。孤竹据说在承德东南境内(有专家认为孤竹在今河北的卢龙。有资料记载在今卢龙,迁安一带和辽宁西部出土的商代青铜器,有的器身铸有“孤竹”铭文)。战国时山戎逐渐被东胡所吞并。后来燕国贤将秦开与东胡人交战,结局是东胡向北退却千余里,承德赤峰一带从此划入燕国的版图。承德北部和东部当时分别属于燕国的渔阳和右北平郡。燕国修筑的长城从渔阳,右北平郡穿过。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全国以后,热河的大部分地区为秦王朝统治。秦长城在隆化、丰宁、滦平等县及围场赤峰南部,都属于当时的渔阳郡。今承德县、兴隆、宽城、平泉县等地,属于当时的右北平郡。到秦末,这里被匈奴民族势力吞并。

《史记匈奴传》记载,冒顿自立为单于,向东袭击东胡。东胡最初轻视冒顿,根本没做什么应战准备,结果冒顿的兵来了以后大破东胡,于是侵入到燕国的地域,取而代之。当时,汉军正与项羽相抗拒,中原疲于兵战,所以冒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疆土。到冒顿时,匈奴的疆土最大,北面的少数民族都向冒顿称服,南面与汉朝为敌。汉武帝时,把名将李广派到右北平郡当太守。《史记》载:“李广据右北平,匈奴闻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载,不敢入右北平。”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命令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分作东、西两路攻打匈奴,卫青直插匈奴单于驻地,单于大败。霍去病率领的东路军与匈奴左贤王的军队遭遇,左贤王大败向西北逃走。从此以后,基本上解除了匈奴对汉朝的威胁。汉武帝时将承德划归西汉的幽州刺史部(管辖燕地诸郡国)渔阳郡、右北平郡管辖。承德当时成为汉时的边塞之地。后来将乌桓人(原东胡人的分支,因依托乌桓山而得名)迁移过来,到了西汉末年,由汉人乌桓人所占据。

《后汉书鲜卑传》记载,鲜卑也就是东胡的分支,因依托鲜卑山而得名。汉初的时候被冒顿所击破,逃到辽东塞外,与乌桓相连接。北单于逃走后,鲜卑人迁居到这里。后来鲜卑大人檀石槐将地域分为三部分,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的十余个邑为中部,包括今围场、隆化、平泉、承德市、承德县和滦平、丰宁部分地域。

《三国志鲜卑传》记载,檀石槐部落传到步度根时,轲比能部逐渐强盛,步度根被轲比能所杀。轲比能本来是鲜卑内的一部,后来大伙推举他为大人。其余部落的大人都惧怕他。今围场、隆化、平泉、承德市、承德县和滦平、丰宁部分地域为轲比能势力所占据。以后又有素利、弥加、厥机各部族杂居,在辽西、右北平、渔阳郡塞外。后来幽州刺史派遣勇士杀了轲比能。今兴隆、宽城、滦平、丰宁部分地域是魏国的疆土,为幽州渔阳郡和右北平郡管辖。

隋朝时期承德的地域大部分为奚(原厍莫奚)民族所占据。只有兴隆西部和滦平南部属于隋朝的安乐郡,平泉、宽城等地为隋朝的辽西郡。《隋书奚传》记载,奚本来叫厍莫奚。最初臣服于突厥,从突厥称藩以后,也派遣使臣入朝,有时来有时不来。《热河志》记载,奚从东魏时就占据有安州。

唐代时,承德是唐王朝统治下的奚民族和契丹民族活动的区域。《新唐书奚传》记载,奚也就是东胡的族种,秦朝末年,东胡被匈奴击破后,残部退保在乌桓山一带。东汉时承德一带以北的地区都是乌桓人的天下。曹操征讨乌桓,斩了他们的统帅踏顿,奚族人大概是他们的后人,居住在鲜卑的故地。太宗贞观三年(629)开始来朝,没有几年内附,为此建立饶乐都督府。今承德的丰宁、隆化、滦平、宽城、承德县、承德市,围场中南部属于其管辖范围。《契丹国志》:由古北口至中京(宁城)的北面,都是奚人居住的境域。

公元九世纪初,承德地域并入了契丹国。据《辽史》记载,承德平泉是契丹族的发祥地。是神话中契丹之父诞生的地方。《魏书厍莫奚传》:“契丹国在莫奚东,异种同类,俱窜于松漠之间。”契丹族属于东胡族系。契丹从北魏时起,就与中原皇朝建立了密切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成为我国的一个地方民族政权,后来建立了辽朝。这里大部分地域属辽国中京道大定府。辽在承德地域内设有北安州、泽州两个州。北安州的州府设在兴化(今隆化县,今丰宁、围场南部,隆化、滦平、兴隆东北部及承德市、承德县部分地域属于北安州管辖。宽城、平泉部分地域为泽州管辖。《辽史地理志》记载,中京道泽州统领神山县、滦河县。《武经总要》载,泽州,在松亭关(潘家口水库附近的喜峰口)的北面,辽泽州之地。《热河志》记载,辽泽州的州府在神山县(今平泉)。《金史太祖纪》:“既取中京,遂下泽州,旋降北安州。”滦河县以河得名。承德市东南,平泉的西南到边城以外,是滦河县的地方。《金史地理志》记载,兴州,宁朔军,本来就是辽北安州兴化军兴化县。承安五年(1200)升为兴州,建立节度,军名宁朔。金兴州在辽北安州的南境,今滦平县境内(今滦平小兴州)。兴州宜兴县,本来是兴化县白檀镇,泰和三年(1203),升为县。兴化县、宜兴县地域包括今围场西部、丰宁南部、兴隆东北部分地区,承德市、滦平县。《热河志》记载,神山县,金代隶属于北京大定府。而在辽代则隶属于泽州,是平泉、宽城、承德县等地的境域。神山应当在承德的东境。

《元史地理志》记载,上都路管辖四个州,其中兴州包括兴安、宜兴两个县。今围场西部、丰宁东南部、隆化、滦平、兴隆、承德县、承德市。《元史地理志》记载中有惠州。《热河志》记载,元代的惠州以辽代的泽州改建。辽代的泽州府所在地在神山县的地方,另外管辖滦河县。今平泉、宽城、围场东南部地域。金代的时候废泽州和滦河县;承安(1196)时,又另外建立了滦阳县,而不久又废除。当时的滦阳县府所在地在迁安县境内。

明代,承德大部分地域属于京师北平府地,只有南部部分地域属于京师顺天府和永平府。洪武十九年(1387),明王朝在北平府(今建平)设立大宁部指挥司,管辖今承德地域。地域内设立兴州左、中、右、前、后五卫和宜兴、宽河两上守御千户所。《热河志》记载,永乐元年(1403),朱棣皇帝把承德这个地方给予了蒙古部落的乌梁海。同时明朝政府将承德一带的所有卫所南迁,各州县的百姓也有很多南迁。承德一带成为“瓯脱地”,即成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隔离地带。《明史·诺音传》:诺音、福余、泰宁,是高皇帝所建的三卫。从大宁(今辽阳)前抵喜峰口,接近宣府叫诺音。《热河志》记载,承德府的本境、滦平县、丰宁县、平泉州、建昌县是诺音卫的地方。即今兴隆、宽城、平泉、承德县、承德市、滦平、隆化、丰宁南部地域。

清朝:承德最初直接隶属于朝廷。雍正元年(1723),设立热河厅;十一年(1733)改设为承德直隶州。乾隆七年(1742),废掉州,仍然设热河厅。四十三年(1778),改设承德府。统领一个州五个县。即平泉州、滦平县、丰宁县、赤峰县、建昌县、朝阳县。嘉庆七年(1809)建立热河督统署,督统署府所在地在承德。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17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将热河改为省,属于关外东北四省之一。辖15县和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的共20个旗,省会设在承德县(现承德市)。由奉系军阀汤玉麟担任热河省主席。

日本攻占东北三省后,为割断东北抗日部队与关内的联系,扩大并巩固伪满洲国的疆界,进而蚕食华北,决定攻占热河、古北口以东的长城一线,伺机进占冀东。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热河省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划入满洲国,成为其热河省。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控制热河省全境,国民党由山海关沿北宁线强行北上,一路打到东北的锦州、锦西,并于12月下旬进一步占领了北镇、黑山、义县、阜新等地,控制河与沈阳之间的铁路线,随后,杜聿明下令第十三军由阜新沿铁路向西进攻朝阳和热河。于1946年1月上旬占领了热河的北票、朝阳、叶柏寿、建平、凌源、平泉等地。在马歇尔的调停下,国共双方下达了1月停战令。6月26日停战有效期刚过,内战开始爆发,8月,国民党占领承德。

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重新划定热河省区域,大致恢复以前的行政区划。增设宁城县、凌南县、鲁北县、天山县4县,至此,热河省辖20县20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13日至6月25日,中国共产党华北军区发动晋热察战役,向热河西部、河北东部挺进,在河北、热河、察哈尔三省边界地区及平汉路北段展开运动战,牵制国民党从华北抽兵增援东北。期间,攻克多处城镇,并在东北野战军的配合下切断平承路、截断北宁路,对承德形成了包围态势。11月初,傅作义放弃承德。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进驻省会承德,中华民国的热河省政府行政机构完全瓦解。

民国行政区划

省会均治承德县(今河北省承德市区)。

道制民国二年(1913年),国务院拟设朝阳、赤峰二道,以朝阳道辖朝阳、阜新、建平、绥东4县,赤峰道辖赤峰、开鲁、林西、围场4县,但热河都统未行呈报,因此二道实际并未设立。民国三年(1914年)7月,置热河道,并任命道尹。民国十七年(1928年)初,随着北洋政府的垮台,道制自然撤销。

民国三年(1914年)7月置,道尹为边要缺,一等,驻承德县(今承德市)。辖承德、滦平、丰宁、隆化、平泉、凌源、朝阳、阜新、建平、绥东、赤峰、开鲁、林西、围场等14县及经棚1设治局。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县、市、设治局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立热河特别区,辖14县1设治局。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改置热河省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以前辖有15县,5设治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国民政府重新划定热河省区域,全省辖有20县20旗。

伪满洲国行政区划

抗战期间热河省沦陷,为伪满洲国沦陷区的一个省,其中北部被另划为兴安西省[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1948年11月12日人民解放军收复承德,热河全省解放。成立热河省,归东北局领导。1949年1月10日成立热河省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5年2月成立热河省人民委员会[2]。

新中国将热河省划分为2市,16县,4旗

省辖市:承德市、赤峰市

省辖县:承德县、赤峰县、凌源县、平泉县、建昌县、建平县、宁城县、围场县、乌丹县、青龙县、隆化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北票县、朝阳县

旗: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

撤销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建议。兹决定:

一、撤销热河省,将热河省所属行政区域,按国务院建议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二、撤销西康省,将西康省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川省。

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省、直辖市二十五人至五十五人,人口特多的省,必须超过五十五人的时候,须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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