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老年人再婚,不领结婚证,搭伙过日子,是对还是不对呢?

白芳銘


首先纠正一下题意,不领结婚证不能算再婚,只能算不合法的同居。

这种情况在社会上有很多,至于讲到对与不对,也很难讲。只要不发生大的矛盾,很少有人过问。因为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自己自愿的,也是子女们比较容易接受的。

老人失去了配偶,有的又不愿与子女们在一起生活。自己单独生话,没人照顾,毕竟孤单。能找个伴,相互照顾,对双方都好。因为没领结婚证,只能顺其自然。

讲到领结婚证,容易产生矛盾,最大的问题,很可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这是很多子女们不愿意接受的。

实际上,这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又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有了矛盾,只有通过有关组织进行双方调解。


陶田福


老年人再婚,不领结婚证,搭伙过日子,是对还是不对?其实这个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领结婚证与不领结婚证,都有利有弊,因此不能简单的说是对还是不对!


我就说说我二姨家的事情,二姨七十六七了,有两个男孩两个女孩,也就是我的表哥表姐,早就有了重孙子,表哥表姐们家庭经济条件都还算可以,尤其是两位表哥都是包工头,一个在重庆开公司,一个在北京开厂子,表哥表姐们都是孝子,可不幸的是二姨前年因为得癌症,这下子表哥表姐们生意都全部停止,全部回家照顾二姨,可就算如此1二姨还是离开了我们!


二姨去世大概也就是三个月,就有人背着表哥表姐们给儿姨夫说老伴,二姨夫也答应了,当表哥表姐们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二姨夫要召来家庭会议,说是要宣布一件事,他们才知道,当时两个表姐的态度是坚决反对,理由也很充分,说是我妈刚去世还没半年,你就找老伴,怎么对得起刚去世三个月的我妈?何况在我妈去世的这几个月里,我们也伺候你吃喝不愁,你又何必这么快找老伴?这些理由也是人之常情完全说得过去,二表哥的态度是模棱两可,大表哥当时并没有说话!


二姨夫说:你说的有道理,这几个月来你们是伺候我吃喝不愁,可一直以来我什么缺过吃喝?你妈刚走半个月,你们就是重庆的去重庆,去北京的去北京,没有一个人在家看看我,我现在也快八十的人了,男欢女爱没有想法,想的只是有个伴,有个精神支柱,有个伴可以平时说说话聊聊天,我也能自理,生活上我们可以互相扶持,试问这些你们做儿女的谁能做到?你们都有自己的事业,都有自己的家庭,有时间来看看我也还是抽时间而已,我有个伴就可以不拖累你们啊!


后来,是我大表哥表态,十二分的支持老爸找个伴,由于大表哥坚决支持,二表哥也随之表态支持,并一起说服两位姐姐,最后全家一致同意他们老爸的行为!

如今,二姨夫就跟那个老太太在一起生活,两个人也没有领结婚证,就是纯粹的搭伙过日子,老太太也有儿女,对方经济条件也不差,双方老人也早就在通知双方儿女到场,签订了财产协议,大概意思就是百年之后,老人的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儿女,期间共同生活的费用由两家儿女们共同负担,到此,所有的事情才告一段落,双方老人以及儿女们也都皆大欢喜!


从我二姨夫的真实例子来说,如果什么事情都摆到桌子上说清楚,我觉得领结婚证与否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情感公寓


对于老年人再婚,是领结婚证还是只是搭伙过日子不领证,在现实中都是大量存在的。人们对这两种老年人再婚的相处模式,各自有各自的理由,很难说是对还是不对。我们今天就来系统分析一下各自的利弊,让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

老年人领结婚证的好处和坏处

一、领结婚证的好处

毫无疑问,老年人再婚后领取结婚证,是让双方在婚姻中的权益有了法律的保障。比如互相的赡养和帮扶。这让双方的结合更为稳固。

如果老人再婚后,其中的一方病倒,另一方有照顾和救治的义务。如果一方失去了经济来源,另一方也有帮扶和赡养的义务。

这些都是婚姻法所规定和约束的。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

二、领取结婚证可能产生的弊处

由于老年人再婚的主要目的是陪伴和帮扶,而一旦领取结婚证之后,就会面临一些财产分配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会关乎到双方子女的经济利益,因此会受到子女的反对。

比如领取结婚证之后,双方在婚后的个人收入(养老金或者其他个人收入),都会被当成共同财产。此时收入较高的一方的子女,可能会有意见。

还比如领取结婚证之后,出现一方去世的情况,那作为合法的再婚配偶,必定会享有一定的继承权,这是去世一方的子女们所不愿接受的。

老年人搭伙过日子的好处和坏处

一、搭伙过日子的好处

有很多老年人再婚选择不领结婚证,只是搭伙过日子的方式。它的方便之处就是不会产生经济利益的纠纷,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各回各家。

一旦一方出现重大疾病,将有各自的子女来负责救治和照料,健在的一方不用为其尽赡养义务。如果一方去世的话,意味着同居关系结束,也不存在遗产分割问题。

二、搭伙过日子的弊端

搭伙过日子也有弊端,那就是婚姻带来的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享受和保障。也就是说,老年人的结合仅仅是普通的同居关系,一旦其中一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可以随时离开,而不对其进行赡养和帮扶。

这种方式不利于老年人再婚的稳定性,一旦有了矛盾和冲突,这种结合方式很容易解体,因为它没有任何的约束,“大难临头各自飞”。

另外,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方式,也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他们常以生活陪伴的方式获得老人信任,从而骗取钱财。如果先领证再同居的话,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被骗。

建议:

  • 一、子女对于老年人再婚应予以支持。

作为子女,我们理应重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以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支持老年人再婚,非常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 二、子女应主动为老年人再婚进行把关和操办。

老年人可能不太适应社会的进展,容易遭受一些不法分子的欺骗。因此,子女应该为老年人的再婚进行把关,对老年人进行耐心的引导和解释,对老年人再婚尽到监督的责任,避免被骗婚。同时,由于老年人的精力问题,子女也要主动为老年人再婚进行操办。

  • 三、子女对老年人再婚应以老人的意愿和需求为主。

老年人再婚必然会面临经济问题,子女在这个问题上,应以老人的自身利益为主,尽量满足老人自身的意愿和需求。不要过多的因为个人经济利益的得失,而使老人受到委屈。

  • 四、领证还是搭伙过日子,要做好全面的应对。

领证和搭伙过日子各有利弊,子女最好能够取其益处而弥补弊端。如果领取结婚证的话,可以事先做好财产认证以及签好遗产分配协议。如果是搭伙过日子的话,也尽量以“同居协议”的方式,来协商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总而言之,面对老年人再婚的问题,子女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无论是领取结婚证还是选择搭伙过日子的方式相处,都要以老人自身的需求为主要考虑。然后,在保证老人权益的基础上,根据老人和双方亲属的统一意愿,来决定选择哪种生活方式。(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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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关于老年人搭伴过曰子也好,谈个黄昏恋也或同居只要不登记结婚,对对方的伤害都会很小,子女的反对阻力也相对会小点,因为主要原因是不牵涉房产和以后的遗产,故子女们既可不必再担心父、母的孤单和生活,又不妨害自己的利益,所以一般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会反对干涉,二老的黄昏恋,或搭伴度曰,对二老人而言,搭伴可解孤独寂寞,互相有个帮衬,头痛脑热身边也多了个照顾之人就可以了,至于结婚、名份、之事想之甚少,特别都是城市退休、有房的老人们,他们根本不需要婚姻能给带来什么安全、保障,故到了五六十岁那年纪,性生活已经不属主要,就算能过性生活,也不可能怀孕、生子,那同居和结婚又有什么区别呢?实质上晚年快乐生活才是顶重要,不结婚,还能多向选择,离合自由!


雪山恋莲


无所谓,只要他们高兴。

我的父母离异30年了。

父亲先重组了家庭。

过了好几年,母亲才在我的劝说下组织了家庭。

继父对我们视如己出,疼爱我和妹妹的孩子。我们也尊重他,各自叫他爸爸、外公。他离开时,我们两家人也是给他披麻戴孝,跪着送走的他。

后来,我又劝母亲再找了个老伴。

那时候,母亲六十了,那个叔叔七十。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养老金,叔叔多些,我母亲少些。但是,叔叔没房子,我妈住的我的房子,我每个月还单独给母亲零花钱。

母亲没有要正式结婚的想法,我也没有劝她。

他们就是合伙过日子,搭伴吧,彼此不孤单。

叔叔每个月交一千两千(刚开始一千后来两千)的生活费,母亲负责安排生活,住在我房子里。基本上经济是独立的。

我们叫他叔叔,孩子们叫他爷爷。这个叫法,是叫普通老人家的常规叫法。跟叫亲生爷爷不是一回事。自然,跟我们的继父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人活着,不容易。应当努力让自己活得自在些。

何必拘泥成规?

我只要我妈高兴就好。



云是鹤家乡680


老人再婚是可以的,最美不过夕阳红,最甜不过黄昏恋。但不领结婚证是不可取的,有一方走了以后会留下许多后遗症的。

我有一个姨妈,六十多岁与农村的一个退休老医生在一起过上了,谁也没提办证的事,两人相安无事,过生日,过年节假日双方孩子都参加,并走动的不错。后来老头身体不好,姨妈对后老伴尽心尽力,老医生十分感动,立下遗嘱将房产存款留给姨妈,然而,老医生过世后其子女以没有结婚证让姨妈净身出户,虽经法院判决老医生儿女们拿走大部财产,姨妈最后人财两空,让老人十分伤心。

搭伙过日子黄昏恋可以,但不办证绝对可取,农村牵扯房子,土地。市里牵扯更多,最后伤神费力,弄得精疲力尽。

老人再婚夕阳恋,

互相帮扶实可赞。

法律程序要办证,

省得以后有麻烦。



难寻回的青春


老年人不领结婚证,只搭伙过日子,这个没有对错,只要互相不是欺骗,开心就行,不过我就见过和老头搭伙过日子活的很卑微的女人。

王母她和一个老头搭伙过日子快十年了,老头每月给她六百块钱,另外家里花销全部有老头另外出,老头行动不方便,什么活也干不了,王母就等于是二十四小时保姆,不理解老太太是怎么想的。

李母今年七十多了和一个快九十的老头搭伙过日子快二十年了,老头退休金每月八千多,最近几年每月给李母一千二百块钱,以前给多少不知道,老头房子拆迁,老头答应给李母几万块钱,可他儿子不同意,最近老头生病住院,他儿子要李母把老头给她的那些钱拿出来给老头治病,李母一气之下离开老头回老家,再也不回来。

张母和一个老头搭伙过日子二十几年,老头有退休金,去年张母得了癌症,老头偷偷去了青岛,把张母一个人留在家里,张母当是和老头搭伙过日子的时候,她几个儿子就不同意,几乎和她断绝了关系,现在她只好去女儿家养病,直到在女儿家去世。

有很多老头对老太太不错,可他们的退休工资卡有儿女们拿着,老太太过着不如保姆的生活,没有一点保障。

所以老年人搭伙过日子还是要慎重又慎重!!!!







天山雪莲12


我认为老年人同居,合理不合法。第一,老年人和原配生活了一辈子互相已适应,老了都有个性脾气了,难得在一块互相适应,好合好散。第二,没有婚姻关系,不存在财产纠纷。第三,子女不存在对另一方的赡养权,子女没负担。第四,子女一般希望自己的父母同葬,因为没有婚姻关系好处理。第五,不存在计划生育,有利于社会安定。


一个微不足道的老头


有些不理解,我们周违有很多个女仕,有的丈夫去世几十年,有的离婚几十年,她们都跟自己的子女住一起,虽然有极少的会和子女有点点不如意,但这些人都能几十年能过至今,从没听说过她们想找老伴,或搭伙过夫妻生活,是不是这些这女仕们跟不上朝流,不知道,〈那么以上所说总是想找老伴搭伙过日子的,又是什么样的心态呢。不理解。可能是我禹纯吧。


竹笋002


我有个婶婶她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成家了,身边一个也没有她精神上有点问题,她找了个老伴在一起,俩人实行AA制,都是农村人,不少人说闲话,我婶说爱谁说啥就说啥,我在生病的时候首先老伴能照顾我,我有钱雇人也不及时,老头能做饭给我吃,我俩在一起很开心,在老头的照顾下她的病也好了。她说儿女再好也不如有个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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