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茅臺不能再自稱“國酒”,五糧液等31個反對者們放心了

茅臺不能再自稱“國酒”,五糧液等31個反對者們放心了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金曉巖 北京報道

因為申請“國酒商標”一事,茅臺沒少在白酒行業內樹敵,山西白酒老大汾酒就多次在公開場合炮轟茅臺。近日,茅臺還因該商標申請被拒而將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告上法庭,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一同被起訴的還有當初對“國酒茅臺”提出商標異議的31個第三方,涉及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

不過,最終茅臺還是抵抗不了壓力,並在8月13日,在官網宣佈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撤銷訴訟申請,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致歉,從而引起行業一陣熱議。

國酒商標夢碎

據瞭解,貴州茅臺在2001年開始先後9次對“國酒”商標提起申請,但均未成功。到2012年7月,國家商標部門當時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過初審。此時,白酒行業大企業對此表示強烈反對,認為“國酒”商標不應被茅臺註冊獨佔,短短3個月的公示期內,國家商標部門共收到異議書95件次。

2010年,當茅臺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時,包括酒企、律師事務所、酒類經銷商機構等31方再次提出了異議。2016年末,國家商標部門決定對“國酒茅臺”商標不予註冊。2017年,茅臺集團向商評委提出複審申請。今年5月25日,商標委再度決定對這一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為此,今年7月下旬,茅臺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商評委,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就不予註冊複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起訴商評委,一向與白酒企業交好的茅臺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在此期間,捨得酒業、山西汾酒、五糧液相關負責人紛紛表示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態度依然不變。局面一時劍拔弩張。

對於茅臺的撤訴,有業內人士認為,茅臺曾經為了一己之利對整個白酒行業的造成傷害,此舉代表了茅臺的成熟。“中國酒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強化所有白酒強勢品牌的敬畏意識,敬畏國家法律法規,敬畏行業規則,敬重公眾利益。今日茅臺撤訴,代表茅臺開始顧及行業骨幹企業的影響。”肖竹青說。

與此同時,也有聲音認為,面對多年來各方機構的異議,此次茅臺從“硬懟”到“認慫”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手段,它挑戰的已經不再是國內的白酒兄弟企業,而是更加關注世界級酒業巨頭與格局。

放棄申請誰高興?

其實,雖然茅臺的國酒商標遲遲未能註冊下來,但是多年來茅臺對外的宣傳卻一直冠有“國酒”之名。這也引起了白酒其他同行們的不滿。

白酒分析師蔡學飛認為,茅臺已經是事實國酒,在實際運用中,茅臺利用國酒商標拼音特權已經大範圍使用了國酒概念,但是國酒註冊涉及到國家榮譽與整個中國酒行業的利益,必須有非常強大的國家的貢獻與行業貢獻才能成立,何況國字頭消費品目前沒有先例。

確實,在酒類上市公司中,貴州茅臺已經是當仁不讓的“帶頭大哥”,其“江湖地位”由此可見一斑。然而,貴州茅臺依靠“國酒茅臺”的宣傳,獲得了品牌溢價和鉅額利益,對於其它品牌酒來講,是一種不公平競爭。

多年來,國內曾先後5次進行白酒國際級評比,評選出貴州茅臺、五糧液、劍南春、洋河大麴、西鳳酒等十大名酒。值得注意的是,為對抗“國酒茅臺”商標申請,汾酒也提出“國酒汾酒”商標申請,五糧液則提出“國酒五糧液”商標申請。

可以預見,如果貴州茅臺的“國酒茅臺”商標能夠申請成功,那麼汾酒和五糧液也可能獲得“國酒”商標——名酒企業之間的爭鬥,勢必讓“國酒”商標之爭變成一出鬧劇。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如果真的讓貴州茅臺通過“國酒”商標的申請,極易對“國酒”概念造成混亂,對其他白酒企業影響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國酒茅臺”中的“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佔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貴州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失敗的背後,更暗示著行業內酒企之間利益上的博弈。

其實,縱觀整個白酒行業,國內酒企其實對“國”字尤為偏好。瀘州老窖大單品國窖1573、汾酒集團旗下產品國藏汾酒、西鳳酒旗下產品國典鳳香等品牌在行業內耳熟能詳。而五糧液也早於2012年6月推出高端白酒品牌“國五液”,且該公司旗下“國”字號的白酒品牌達數十個。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如果“國酒茅臺”申請註冊成功,則意味著中國白酒品牌價值最高的就是貴州茅臺,直接對行業內其他酒企造成產品定位上的負面干擾,同時導致行業內公平競爭空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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