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欠三家信用卡四萬六,好享貸三萬四,家裡也沒有錢,最長的逾期一個月了,該怎麼辦才好?

河南人在嘉興之打工仔


先用未來錢,會養成一個(依靠)的習慣!這依靠,利用的好就是方便的依靠!反之,在你沒有計劃好你的資金安排後,想著花了再算,那就會越陷越深!換個恐怖的結果,如果這些貸款不及時處理,銀行也會不斷的跟你聯繫,搞不好,上徵信不說,嚴重的,可能會收到法院傳票!那些APP貸款的,就更不用說了!所以銀行的,在資金不許可的情況下,可以與銀行簽定分期還,APP的,最好一次性給還了,要不然到時搞的局面就是【你領的工資】不夠還利息,那就是惡夢的開始!在此,也希望看到我這個人評論的:年輕人/奮鬥中的人,別輕易使用未來錢去吃喝玩樂或者賭!否則,一旦陷下去,就萬劫不復了!當然,能開的信用卡,可以開著/養著,但是這些錢不是拿來吃喝玩樂的,應該留著急用或者事業資金計劃外的急用資金!慎重!慎重!慎重!


飛揚979


債務重組是你最好的選擇,協商信用卡逾期後分期還款,減輕還款壓力


承運法律郭先森


不好意思.這個不關我的事


用戶6111432409


遠離銀行信用卡!


倪練1老蛇


我也是十二張卡,每次一到還款日都頭痛,還好朋友教我個方法才不會逾期,不然都不知道怎麼還了。


解決用卡煩惱


呼籲:取消信用卡“惡意透支”屬詐騙條款💣💣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聯盟💣

刑法第196條第(四)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就屬於詐騙。本人對此條款不太認同。本人認為作為法律應本著平等原則,這條款明顯不公平,法律不能只是為資本家服務的,而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服務的。本人有以下幾點:

一、\t該條上所謂的“非法佔有”,什麼是非法佔有,銀行說你非法佔有就是非法佔有。誰用信用卡都是想還款的,都是由於種種原因而一時還不上。

二、\t銀行信用卡的發放就應該對具體人員來發放,有償還能力的你可以發放,無償還能力的不應發放,現在的信用卡全民皆發,包括在校學生,試問在校學生是花費時代,沒有收益,哪有能力償還他們的信用卡消費。銀行卻不管這麼多,只想佔有市場份額。他們信用卡還不起,就讓其家長來償還,家長不償還就要告其詐騙,這憑什麼?

三、\t準確的說:銀行發放信用卡就等同於向該卡持有人借款。該卡持有人由於某種原因一時還不上信用卡或生意失敗還不上信用卡,不等於該信用卡持有人為詐騙。銀行可以上徵信,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查封其財產,但不應該屬於詐騙。

四、\t若不取消這款惡意透支即詐騙,建議銀行在信用卡上特別標註:信用卡消費後,經發卡行二次以上催還而還不了的屬詐騙行為。

五、現在所謂的套路貸多數是由於信用卡工作人員崔債和介紹過去而造成的,現在公安打擊非法套路貸,本人認為要從根源整治就是取消信用卡透支還不上為詐騙這一條款!

同意請點贊,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所謂惡意透支”聯盟!!!


用戶93144051034


欠就欠了,有能力,在借,個人破產法馬上來了,別怕,我欠40多萬,快兩年了,頂過催收,什麼都不是事,


玉給個機會


借3.4萬把好享貸還了。信用卡可以每月還一點。搞成分期。很容易上岸。


桂林阿瑤


說說我吧,我徵信的逾期1年了,714也很多,但是714是不還了,因為今年才工作兩個月,現在正在還徵信的,黑了也就黑了,不怕,


用戶2293812049885


兩個字,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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