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4 國辦:徵集問題線索,對緩瞞漏報致疫情擴散將嚴肅處理

國辦:徵集問題線索,對緩瞞漏報致疫情擴散將嚴肅處理

國辦:收集線索,對緩瞞漏報疫情致疫情擴散將嚴肅處理!

國務院辦公廳24日發佈關於徵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問題線索及意見建議的公告,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從即日起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面向社會徵集有關地方和部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責任落實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問題線索,以及改進和加強防控工作的意見建議。

國務院辦公廳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進行彙總整理,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及時處理。對涉及緩報、瞞報、漏報疫情,落實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疫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重要問題線索,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国办:征集问题线索,对缓瞒漏报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

湖北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4日發佈通告,啟動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全文如下: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針對我省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根據《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啟動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

人社部:職工隔離或觀察期間,企業應支付工作報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國家病原微生物資源庫公佈首株新型冠狀病毒毒種信息

據中國疾控中心網站消息,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支撐工作,發揮國家病原微生物資源庫科技資源共享服務職能,國家病原微生物資源庫於24日發佈了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成功分離的我國第一株病毒毒種信息及其電鏡照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引物和探針序列等國內首次發佈的重要權威信息,並提供共享服務。

国办:征集问题线索,对缓瞒漏报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

国办:征集问题线索,对缓瞒漏报致疫情扩散将严肃处理

湖北共有13個城市區域公共交通停運

據中國交通廣播微博發佈消息,截止24日12時,湖北共有13個城市區域公共交通停運,分別是武漢、鄂州、仙桃、枝江、潛江、黃岡、赤壁、荊門、咸寧、黃石(含大冶市、陽新縣)、當陽、恩施、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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