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前,
濟南的朱大哥
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
對方自稱是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
打這個電話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朱大哥家的地下室被人給撬了。
至於撬門的人是誰,
物業說了:
額…是我們乾的。
自家地下室的門被小區物業給撬了,朱大哥當時懵了:俺也沒欠物業費呀,細細問清原因,大哥實在哭笑不得……
王美玲
小區物業經理
應該是六號樓二單元的地下室,那是個空置地下室,但是那個地下室我們去找了兩遍,沒找到編號,所以我們員工從地產那裡要到要給圖紙來,現場的負責人在和員工對數據的時候,把二念成一了,抄錄錯了。
合著整了半天,是物業撬錯了。
物業公司的王經理說,他們本來計劃清空一批無人購買的閒置地下室,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把朱大哥買下的一單元地下室,誤當成了沒人用的二單元地下室,這才鬧了烏龍。
可是朱大哥說了,自己的地下室不是隻放雜物的,還有不少五糧液、茅臺、趵突泉、蘇煙等等值錢的東西呢。物業工作人員二話不說,擅自把東西全部搬走,雖然是無心之失,可朱大哥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他們應該有個公示,也沒公示。”
但凡有編號的我都提前一星期貼了告示,這個門當時沒找到,沒有編號,我沒法貼告知。
“發現錯了,他們就不應該再動了,
他又把我東西給搬走了。”
生氣歸生氣,可事情已經發生了,損失也已經造成。好在物業態度還算誠懇,願意賠償大哥家被撬壞的門,再把大哥的地下室恢復原樣。
幾天後,對方如約把大哥的東西搬了回來,本以為事情能告一段落,可大哥發現,東西有點不對勁……
“裡邊的兩瓶茅臺沒了。少了五糧液一箱,茅臺四瓶,千年泰山一瓶,蘇煙四條,還有一些福膠,總共價值一萬多元。”
作為物業公司,我們不可能做這種監守自盜的事情。
朱大哥說自己丟了東西,而物業堅稱不可能,這個情況應該怎麼解決呢,通過法律途徑該如何處理呢,我們也請來了專業的律師幫忙分析。
律師說
齊魯頻道法律服務團律師
徐江濤:
如果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話,那就需要我們來舉證,到底丟了多少東西,比方說有視頻錄像,有購買菸酒的發票,再加上他們再清點東西的時候進行的詳細的錄像。
徐律師說的明白,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朱大哥首先要收集證據,證明自己丟了哪些東西和具體的數量。
而物業的王經理也拿出了一張清單。她告訴記者,就是為了避免以後發生糾紛,當時物業工作人員在從地下室搬出和搬回東西時,都拍下了視頻,也列出了物品的大致清單。
他說丟了酒,我們這都有原始的記錄,並且我們可以核對視頻。
在從地下室往外搬東西的視頻裡,我們並沒有發現朱大哥所說的“丟失”的一整箱五糧液。
但朱大哥質疑,物業方拍攝的視頻並不是全程記錄,撬門的視頻和搬運物品的視頻之間有間斷,而且搬運過程中,工作人員也沒有對箱子裡的具體物品拍攝取證。
所以,光憑視頻和清單判斷是否失了東西或者具體丟了哪些物品,根本不現實。
記者和律師一再協商,最後王經理提出了他們的解決方案:除了賠償防盜門的兩千塊錢,還可以減免物業費來補償朱大哥的損失。
可朱大哥對這個處理不滿意,他覺得,自己平白無故躺了槍,這事兒實在冤枉。
雙方協商不下,最後一致決定,還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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