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清朝最高檢察機關到底有多厲害?

清朝時期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個部門一起審理,就是我們經常聽說的“三司會審”。

三司中的都察院其實就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檢察機關。都察院主要工作是監察、彈劾文武百官和皇室宗親。都察院在京城總共下派五城巡察御史,分別駐紮在東、西、南、北、中5個方向,稱作東城分院、西城分院等。

清朝最高檢察機關到底有多厲害?

清末督察御史合影

都察院的督御史習慣被人們稱為“都老爺”,一般由翰林院調任,因為要求品學兼優,所以全部都得是兩榜進士出身。總院、分院都有奏參官吏和皇族的權力。

雖然督老爺們官階只有五品,但是權力卻不小,達官貴人以至皇室宗親,都怕都老爺參他們一本。御史的排場很大,所以花費也大,要是不貪汙受賄,單靠一個五品官的俸祿,怕出門時連轎子也坐不起。

清朝最高檢察機關到底有多厲害?

都察院文書

傳說有這樣一件事:道光年間有個大臣在家中給兒子完婚,正當賀客盈門、親朋滿座的時候,忽然都老爺也來賀喜了。主人急忙出迎,一見都御史的穿著就給嚇壞了。

清朝最高檢察機關到底有多厲害?

原來這位都老爺身上穿的是石青褂子,說明這天正是皇室的忌辰(皇帝的父母或祖父母死亡的日子)。這位大臣選在這個日子辦喜事,如果皇帝知道了,可以說是殺頭的大事。

他急忙將都老爺讓進僻靜的上房,認錯賠禮,說了許多好話,又送了2000兩銀子,才算平安無事。可見當時,真正一清如水的御史是很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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