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于立新在呼伦湖流域巡湖调研时要求

本报讯(记者董晓波 通讯员王煊)9月23—24日,中秋佳节万家团圆之时,市委书记于立新深入呼伦湖流域巡湖调研。

调研中,于立新先后深入贝尔湖、乌尔逊河和克鲁伦河流域等处,走进呼伦湖保护区巴彦塔拉、乌兰诺尔、乌都鲁、拴马桩、嘎拉达白辛等管护站,实地踏查了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完善、保护区监控系统及数字化平台建设、苏木(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苏木(镇)污水处理试点、环湖沙化土地治理、保护区生态移民和乌兰诺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引河济湖下游护岸工程、河湖渠湿地水体连通工程等10余个综合治理项目,全面了解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项目后期管理规划、湖周边环境清理等工作和呼伦湖流域水生态治理恢复情况,看望慰问了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基层管护站工作人员。

于立新指出,呼伦湖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是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站位,主动作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谨的态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治理保护工作,推动呼伦湖流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

于立新强调,要紧盯呼伦湖蓄水量与水质变化等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要进一步加大呼伦湖综合治理力度,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现代化技术手段等一期工程取得的建设成果,使管护执法能力由被动管护向现代化科学管护转变,确保科技效益最大化。要多方筹措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使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二期各类项目能够迅速落地实施。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呼伦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居民生产生活关系。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规划景区建设。要加强土著鱼种的保育、种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科学恢复呼伦湖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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