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湖北麻城市法院宣判陈某松等20人涉黑案


近日,麻城市法院公开开庭对陈某松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陈某松等20名被告人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湖北麻城市法院宣判陈某松等20人涉黑案

以陈某松为首,以嘉兴寄售行为依托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与借款人约定高息,先后将余某、刘某、郭某等人砍伤,共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数70余起。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松等2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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