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在维护真独立、真自由

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开始对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核心的儒家进行彻底否定,认为是儒家在维护专制制度,禁锢了中国的思想和社会进步,让中国社会停滞不前,落后挨打。中国要前进,要摆脱专制而落后的状态,必须根除儒家思想。

其实这种思想并非鲁迅、陈独秀等当时思想“领袖”们的原创,而是他们从日本搬运而来。也就是说,认为儒家导致专制和落后,应该彻底否定之这种思想的原生地并非中国,而是日本,然后被中国到日本的留学生“拿来主义”到中国。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在维护真独立、真自由

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当中国在搞洋务运动时,日本则搞起来明治维新,但是两者的文化立意却截然相反。洋务运动的基本原则是“中体西用”、“师夷长技以制夷”,目的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保卫中国的文化,保卫儒家。

明治维新则恰恰相反,其指导原则是“脱亚入欧”,其实质是“脱中入欧”、“脱儒入欧”。他们认为,西方文化远比中国文化先进,儒家是导致日本陷入专制和落后的罪魁,因此要彻底否定儒家、否定中国文化,肃清中国对日本的影响,而进行彻底的西化。

“脱儒”就是“否儒”、“批儒”、“辱儒”。到明治时期,日本已经直接接受儒家的影响长达1000多年,儒学早已成为日本学术的核心。一旦他们决定要“脱儒”时,他们对儒学的了解摇身一变成为他们否东和辱骂儒家的弹药。

尽管也是瞧不上中国文化,在欧美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系统性地否定儒家的学说的,因为对儒学的细节他们缺乏基本的了解,同时他们也不觉得是儒家阻碍了自己的进步。

在明治时期,日本的“思想家”开始对儒家进行了系统地、恶毒地否定和攻击,出现了系统性、恶毒性否定儒家、否定中国文化,乃至否定中国历史的学说。在这批“思想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被日本誉为近代日本最伟大的启蒙思想家的福泽谕吉(1835 -190),其生活时代大致与中国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张之洞(1837—1909)重合。1984年至1019年4月,最大面额的日元上的头像正是此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在维护真独立、真自由

当福泽谕吉在否定和批判儒家时,他实际上是在重新解读、注释儒家。然后这种日本式的注解通过新文化运动传入中国,并作为新文化的核心而流传至当下。我们不妨将这种对儒家对中国文化的日本式解读称之为“日本主义”。目前这种日本主义不仅在中国学术界依然存在,而且居于主流地位,被很多人视作真理而崇拜。

下面就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和反驳日本主义。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论语 泰伯》中的一句话,但是现在却被当成孔子主张专制和愚民的典型例证。最先对这句话做专制和愚民的解读的,正是福泽谕吉。

福泽谕吉说:“如果人人没有独立之心,专事依赖他人,那么全国都是些信赖人的人,没有人来负责,这就好比盲人行列里没有带路的人,是要不得的。有人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假定社会上有一千个瞎子和一千个明眼人,认为只要智者在上统治人民,人民服从政府的意志就行。这种议论虽然出自孔子,其实是大谬不然的。”(福泽谕吉《劝学篇》第16页,商务印书馆)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在维护真独立、真自由

显然,福泽谕吉为儒家,为孔子,以及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赋予了新的内涵,就是专制、禁锢思想。并非儒家中、孔子中、以及这句话中,真的包含着专制、愚民的思想,而是福泽谕吉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依据日本现实而得出的结论,然后将这个判断强加到儒家之上,强加到孔子之上。

那么“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答案恰恰相反,不仅不是专制和愚民,而是维护人的独立和自由,而且是真正的独立和自由。“使由之”就是放任自由,让人民顺应自己的心性,进行独立自由地判断和选择。“使知之”则是为人民制定详细的法律,并让他们知道,强迫其去遵守和服从。

《论语 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将的“法治”和“德治”不同,孔子主张“德治”,反对“法治”。也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刑政礼乐之辩”,从属于“王霸之辩”、“义利之辩”。

这句话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说的是一回事,“可由之”就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培养人的健全的品德、心性,然后放任自由,让人们去独立自由地进行判断和选择。“使知之”就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为人民制定详细的法律和规章,让他们知道并强制遵行。

“使由之”、“ 使知之”实际上是两种治理模式,“使由之”是“德治”、礼乐之治,讲王道、道义,努力培养人的内在的心性和道德使人们获得心性的独立,然后放任自由,让人们进行做我管理、自我约束。“使知之”则是“法治”、 刑政之治,不关心人的内在的道德和心性,而只是制定详细的法律规章条文,告知人民,强迫其遵守。

但是,现代的中国人已经深陷日本主义而不能自拔,颠倒乾坤地认为,德治坏而法治好,法治在维护独立和自由,德治则是家天下的专制。法治有两个核心,一是明确的“使知之”法律条文,二是暴力,以此确保法律的执行。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在“法治”中人是只是一个绝对的服从者。

“郭店楚墓竹简”(于1993年10月出土)记载版本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更能说明这一点。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在维护真独立、真自由

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儒家对子产、晋国铸刑鼎、这一事件坚决反对。子产将法律条文铸造在鼎上,以告知人民,这就是“使知之”。叔向和孔子对这类做法表示反对,即坚持“不可使知之”。

叔向说:“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徵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也。”《左传•昭公六年》

孔子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对这两段话的更详细的解释,另文进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