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 "兒媳,你要離婚就淨身出戶,你們的房子必須留給我兒子"

家長裡短,喜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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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戀愛時,美好的感覺在於,她讓人不累,並且能夠身心愉悅。

而當愛情牽扯到利益時,人性裡的劣根性就會噴湧而出。

是貪婪,是蠻橫,是不講理,是很多你想像不到的醜陋。

有人說,分手見人品。

事實上,婚姻當中,當兩個人愛情不在時,也就是這個人劣根性展現的時候。

有些人,會把分手當成一次生意失敗,會盡他所能想到,收回一切投資,在很難收回的情況下,便會極盡所能的採用一些非常人能理解的方式,哪怕是鑽進法律的空子,也在所不惜,只要拿回那些他所付出,或者他覺得應該屬於他的東西。

這樣的人,婚姻不是婚姻,感情也不是感情,而且他預想中,一定不能虧錢的“生意”。

殊不知,這世上,哪裡有什麼生意是鐵定不虧本的,而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大家都在付出,更不能用投入和回報這樣的思想去經營。

人生中,如果遇到過一次這樣的人,“愛”的能力就如同受到了魔咒,讓人不敢再相信這世界上,人是有感情的。

會情不自禁的懷疑,當初怎麼會選擇這樣的人,道理、法律對於他們而言,簡直是無物,人生就彷彿掉進了甩不掉的泥沼。

讀者文娟在26歲時,遇到了老公,一個看上去老實的男人,沒有任何不良嗜好,性格木納。

那時候,文娟對婚姻的認知是,兩個人只要互相不討厭就可以搭夥過日子,不需要太多激情,時間久了,直接過渡過親情也不錯。

她以為,愛情裡總會參雜著各種各樣的要求和限制,她希望過一種“革命靠自覺”的生活,彼此住在一起屋簷下,各自自覺的為家庭做著過貢獻,不溫不火,不痛不癢。

事實證明,她錯得有多麼離譜。

02

結婚5年,老公保留了自己所有收入,對文娟的解釋是,用來還當初結婚時所欠下的債務。

文娟想著,他是個老實的人,斷不會出現什麼花花腸子,他還是個節省如命的人,在菜場和老太太都可以為兩三毛錢講半天好話,也不會把錢亂花。

而自己是個花錢很隨意的人,於是,沒有多想,他們家的家庭收入管理模式就自覺形成了,老公的錢他自己留著,家裡所有的開銷,文娟自己主動承擔了,包括他們共同支付首付的房子的房貸,文娟也一力承擔了,想著,他的錢不管怎麼樣,也是存著的,將來有什麼事,至少還有一個人拿得出錢。

結婚第二年,文娟的弟弟生重病住院,父親希望他們能夠還了當初結婚時,借給他們的2萬塊錢,文娟找老公開口,原以來,老公會答應,沒想到,他說他的錢要還給他大姐,大姐要買房子。

文娟氣得反問,人命不比買房重要?大姐的房子看都沒看定,而且2萬也不頂個事,可老公就是不願意拿出來還給文娟的爸爸。

無奈之下,文娟只好自己找朋友借了2萬,先拿給父親應急,之後再慢慢還給朋友。

結婚第二年年底,他們的孩子出生,入院當晚,醫院讓繳費,老公居然說自己的卡沒帶(當時還沒有微信、支付支付),文娟只好拿出自己的卡,交了錢入院。

孩子出生後,奶水不夠,老公從未給孩子買過一罐奶粉、一件衣服、一個玩具,孩子生病,照樣是文娟自己想辦法。

彼時,文娟依然把他歸入了只是“摳”的行列,自己挑的男人,硬著頭皮也要過下去,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收入可以扛得起這些開銷。

03

或許對於一些婚姻不幸福的女人而言,從一開始她們就錯解了婚姻的意義。

兩個人的錢花不到一起,感情也是很難往一處走的。

當他把錢看得比什麼重的時候,你的生命在他眼裡,也就一文不值了。

讓文娟產生離婚念頭,是兒子2歲半時,重感冒的她,上了一天班,實在扛不住,讓老公去孃家把孩子接回來,老公說他很忙,沒時間去接,文娟只好自己接,順便在路上買了藥回家。

回家後,看到老公穩穩地坐在電腦前,他的忙,就是他所謂早學晚學都可以的“專業知識”。

文娟對老公說,讓他給孩子煮點麵條,自己吃了藥,實在扛不住了,想睡一下。

老公倒是把兒子帶到客廳去,打開電視帶著孩子一起看,不到一會兒,兒子便跑到房間,坐在文娟身上,鬧著要玩“騎馬馬”,她在房間裡喊,希望老公能幫忙帶孩子玩一下。

她怎麼也沒想,老公的回覆是“他非要跟你玩,我也管不了”。

彼時,文娟坐起身,抱著孩子站向窗戶,十五層樓往下看,人開始眩暈,一股悲涼從腳底板湧上頭頂。

上輩子是修了什麼福氣,千挑萬選,遇到這樣一個男人,文娟說,當時眼淚就止不住的往下流,喉嚨堵得生痛。

她講到這裡時,停了好幾分鐘沒有回應,而坐在屏幕這邊的我,也被莫名的傷感所包圍著。

對於這樣的男人,婚姻到底是什麼,他當初是為什麼同意跟另一個女人組成家庭呢?

即使他們彼此沒有愛,但至少認同對方的人格,願意在自己的下半生,與這個人共同生活,既然如此,在困難的時候,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不是人之本能嗎?

帶著這些疑問,文娟接著告訴我,那一刻,她下了決心,一定要離婚,一個精神上沒有共鳴,行為上不給幫助,經濟上不能融合的男人,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留著。

04

如果說對婚姻的草率和誤判,讓她對婚姻失去了力量,那麼,對人性的誤判,讓她對人生也失去了信念。

文娟提出離婚後,老公不同意,他說,當初結婚時,自己家裡是拿出了所有錢結的婚,還欠了不少債,都沒有還清,如果要離婚也可以,讓文娟先把欠債還清,另外,由於是文娟提出離婚,就應該淨身出戶,房子和孩子都是他的。

這樣的話,文娟聞所未聞,從前只知道對這個男人不瞭解,沒想到,是自己對人性不瞭解。

無奈之下,文娟起訴到法院,按照流程,一審調解,文娟已經死心了,當然不接受調解。

令文娟意想不到的,二次上訴後,老公和他父母一起,將兒子帶走,一條短信通知文娟,要兒子、要離婚都可以,只要把房子過戶給他們就行了。

彼時,文娟才明白他們的用意,原來就是那套並不怎麼值錢的房子,居然用親兒子、親孫子作為交換的籌碼,就是電視劇裡也不敢這麼演。

見不到兒子,急瘋的文娟幸好還殘存了一點理智,在家人的勸說下,她忍著心中的痛,故意不理會。

不幸的是,一個月後,兒子的爺爺帶著孩子回來,彼時的孩子已經患了重症肺炎,需要一大筆住院費。

在把孩子交給文娟的那一刻,老頭跪在文娟面前哭訴著說:“你就做點好事,把房子給我兒子,不然他將來再怎麼結婚。”

孩子的病治好後,文娟再次去找了老公和他的家人,最大的底線是房子一人一半,不要他們給撫養費,否則,她會想辦法,讓這套房子被國家收去,也不會給他們。

或許是被文娟的決心嚇到了,老公才簽字離婚。

05

文娟給我講這段往事時,是她獨自帶孩子的第3年。

這3年,前夫幾乎沒有給孩子來過電話,見面的次數更是屈指可數,孩子似乎也對“爸爸”

沒什麼印象,很少提及。

文娟告訴我,離婚後,她想了很多,從來沒有後悔過結這個婚,因為如果不是這段婚姻,她可能永遠理解不了人性的惡,也看不到人性的醜陋,當然,也沒有後悔過離婚,雖然一個人帶孩子,很不容易,但是那段婚姻於她而言,除了添堵,跟一個人帶孩子也沒什麼區別。

聽了文娟的故事,心中感慨萬千。

老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

對於文娟這樣,有賺錢能力的女人,接觸過新思想、新理念,結錯一次婚,受到的傷害遠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

想必,想讓她再重新對婚姻、對人性燃起希望,並不是那麼容易。

雖然說,婚姻只是給人生錦上添花的過程,但是心中的傷,依然像個窟窿似的,時常會有隱痛的迴響。

這種痛,不是對人的失望,而是對人性的失望。

所以說,一個女人在結婚前,一定要想清想,婚姻於你到底意味著什麼。

婚姻不是任務,是必須有愛和激情作為底色的。

事實上,婚姻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同樣是體現人性的場所。

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卻需要經過現實的沖洗,過程很殘酷,但獲得了好的婚姻,也是人生的圓滿。

因為從一段婚姻中,我們可以重新修正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會覺得會包容、豁達,也會看透人生中,什麼對自己才是最真的,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一些把婚姻當成工具的人,或許能夠得到暫時的利益,但是這樣的人生,無疑是可悲的,也只能在小利益之間,爭得一點殘羹冷炙,而且此生不會體會到感情。

人生苦,不可怕,怕的是被利益所麻痺和麻木。

人生啊,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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