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书法作品落款和印章的十五条铁律

书法作品落款和印章的十五条铁律

1、在落款时名字后面不要加“×××书之”的“之”字。

  2、落款的字不要超过正文主题的字,应比正文的字小且协调。

  3、如果正文的最后一行只有2-3个字,落款直接在下面写,请不要转行另起一行写。

  4、题款不能题在整个正文的上面。

  5、接正文落款的两排小字左边不要超过正文的宽度。

  6、落款中的年、月,公历农历不能混写。题款时如落书写地点,用雅称而不用俗称。

  7、横幅或斗方正文在上的,其下面的落款宽度不要超过上面正文的宽度。

  8、如果书写对联,须将上款写在上联,下款落在下联;如果是龙门对,上款在右边,下款在左边。

  9、落款的字体,一般是隶不用篆,楷不用隶,行草不用楷书落款。一般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正文是甲骨文、金文、大小篆,落款就用篆书、章草、楷、行书;正文若是隶书、楷书、魏碑,落款可用楷书或行书;在实际运用最多的落款字体还是行书,既易识别,又显活泼。行草书作品的小楷题款,处理得当的话,也可尝试。

10、对于横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

  11、已经落款盖印,款后不可再署上款赠人,再署就失敬。

12、盖印章要慎重,不要盖得又多又杂,喧宾夺主。

  13、印章不能比落款的字大,大幅大印章,小幅小印章。

14、上款有人名的,上款上端不可盖闲章,压在人名头上。一来失礼,二来破坏画面。

15、书法四联首幅,右上可盖小印章。其余右上不可盖,如统统盖上,行气就破坏了。

书法作品落款和印章的十五条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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