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东台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一批新增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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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促进传统建筑艺术传承和延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东台市人民政府确定“吴作民故居”等3处建筑为我市历史建筑。通知要求,全市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附件:东台市历史建筑名单

东台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一批新增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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