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因为老人分了一部分财产给女儿,儿子居然不赡养老人,对此你怎么看?

梅琴剑


按照传统的观念老人的财产都是要留给儿子的,因为女儿是外人。留给女儿的话就等于是把钱给了外人,让自己的儿子吃亏。可是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真的改变了。不再有那种家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的事情了。女儿也是老人的贴身小棉袄,可能是在平常的生活中。女儿也真是无微不至的照顾爸爸妈妈。这样的孝顺女儿,你说怎能让父母狠下心来。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儿子呢?儿子是一个很粗心的男性,在照料父母方面他也不会是面面俱到,什么都想到。所以说只有女儿才在关键的时候能够起到照顾父母的责任。所以说父亲分给女儿一小部分财产,这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作为儿子的也不要太贪心了,不管是妹妹还是姐姐,你们都是一奶同胞。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所以说,千万别再去因为这一点点财产去计较。你孝顺父母照料父母,是理所应当的赡养责任还是赶快的。豪无怨言的去照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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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高龄的老人,仅有一儿一女,手心手背都是心头肉,因为分了一个门面给女儿,儿子埋怨门面没有全给他,甚至动了不赡养的念头。老人的慈心,却来换来儿子的不解。是儿子太自私了,还是老人不应该这样做?

在农村,一直流行着养儿防老,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照农村的惯例来讲,父母百年之后,肥水不流外人田,女儿出嫁就是别人家的人,是要入别人家的祠堂,入别人家的祖坟。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儿子会认为,我负责老人养老,老人的财产都应该是他的,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这个观念放在以前的年代,大部分人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是二十一新世纪,思想都进步了,还抱着老观念已经是不合适了。经常在路边看到宣传语:生儿生女都一样,儿女都是传后人。照这样理解,老人分一部分财产给女儿不为过。

再者,儿子如果仅因为没有得到全部门面而打算不赡养老人,那真是天理不容。如果老人不给你任何财产,你气愤啥的还尚且说的过去,但儿子毕竟是得到一大半的财产,老人已经是偏向你了。儿子生气,只能是他没有站在老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以为人父母的立场看待问题。不管父母有没有给你财产,你气归气,赡养老人的责任是绑在你身上的,挣脱不了。你们觉得呢?

我是“观社会的气象人”,虽身处气象这个小众圈,但有一颗热爱社会这个大众圈的心。社会是一碗“大杂烩”,有世间百态,有人情冷暖,也有牛鬼蛇神。让我们了解社会,避开社会的雷区,去拥抱社会的真善美!


观社会的气象人


1.首先老人没错,给予2个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考虑到中国国情,儿子2套,女儿1套,没问题。

2.中国的传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实中出嫁的女儿很少能得到娘家的家产,顶多就是父母过世一起平分点遗物寄托哀思。给都是偷摸的给,不是怕儿子吃醋(给了自己姐姐和妹妹都能理解),怕的媳妇在家闹的鸡犬不宁,可能小东西都无所谓,但是像楼主说的门面房这个价值巨大的,很多人可能就会有取舍了,这个没办法,利益面前没办法劝人的。

3.从楼主说话的语气是向着女儿的,父亲90岁,女儿也60左右的人了,这个时候的姐弟其实也都是快做爷爷奶奶的人了,各自都有一个家庭需要照顾,弟弟弟媳争可能是给后代争,姐姐留也是给孙子辈留,不是单独意义的姐弟分家产问题,涉及的问题可能更深更复杂,楼主也没说明儿子儿媳对老爷子赡养情况咋样,因此无法做出这方面的判断。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倒是奉劝天下的老人尽量在生前不要分家产和财产,清醒的时候留好遗书做好公证,快快乐乐的过好晚年生活。我见到的很多,老人手里有钱的都是子孝媳贤,姐弟情深,家庭和睦。老人手里钱和家产分了的,多半是越过越差,加上人年龄大了身体差,经常这疼那痒的老花钱自己也会变得情绪异常敏感,感情脆弱,最终郁郁而终。(人就是这样,他不会想着你把钱早都全给他了,只记得你今天花了他的了)

天下所有父母的爱都是无私的,我们做子女的要学会感恩,让在世的父母过的舒服、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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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赡养老人天经地义,这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规定,也是传统道德上的义务。

儿子仅仅因为老人将部分房产赠与给女儿,就不赡养老人。不管这里面有没有儿媳妇的事儿,这儿子就是不合格的儿子。

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以前的封建社会了,按照《继承法》规定,儿子、女儿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说男女平等,可以平分遗产。

况且现在老人还未去世。将门面转让给儿子、女儿,属于法律上的赠与。

不知道门面转让是否进行登记转让,如果没有的话,赠与还未完成,老人是可以撤回。

如果已经完成门面产权变更登记,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如果儿子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回赠与。

最后,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如儿女不赡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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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有财产可分,干嘛要别人赡养?难不成自个有钱花不来还非得把钱给儿女们之后让儿女们一点一点的给自个花?再说了,一个快九十岁的老人了,儿子女儿的都应该有五六十岁了吧?三个门面那!有了那么多的资产还可怜?这不是天方夜谭吧?难道要特么的一无所有才不可怜吗?

所谓的财多累己,看来这种事情都是因为有了太多的钱才兹生出来的,再说了像这种老年人来说的话,他对儿女们都一样的分家产来就是十分公平的事,因为儿女都是一样的,更或者女儿比儿子们还要孝顺得多,错就错在还没有过世之前他不应该分家产,就算是分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人一处门面的话,在自个的有生之年还是应该把门面的租金收为已有才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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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部分财产给了女儿,儿子拒绝赡养老人,这是严重的不孝行为。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的孩子,都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都有责任和义务抚养老人。从法律地位来说,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人们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老人未能一碗水端平,只是给了女儿一部分财产,虽然不太公平,但也已经难能可贵了。

做为儿子,却不以自己多得为感激,却要想独吞老人的资产。目的达不到,就以不赡养老人为要挟。对于这种私心深重,不讲孝道的不肖之子怎么办呢?我想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财产不要分配,用于自己晚年的生活、医疗、住养老院等之资,剩余部分,做为遗产处理。

二是留下遗嘱,谁孝顺把财产给谁,不赡养者,不予继承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儿子真的不养,就不如把财产一并给了女儿,就靠女儿一个人养老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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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轻体会不了一碗水端平这句话,以前这句话是针对儿子多的情况下,老人对孩子一定要公平,哪怕一根草的分配都力求公平。

目前大多数家庭对儿女付出情况变成给儿子多,给女儿少一些,但女人承担了较多的伺候、赡养问题。如双方都能从内心认可,这也算是一个办法。但一但像这个短文中情况,儿子不知足,事情到了现在就怎么处理都有矛盾。我认为应当从孩子刚结婚时就说清老了之后的事情。谁赡养谁继承,共同赡养共同继承。因为跟儿子住得近,也是风俗习惯,可以优先考虑儿子的意见。老人死后再归继承人继承。


张宽霞


那是因为老人都活了90岁了还没看明白自己得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聪明的老人不会在活着的时候把自己得家产分了,给孩子说好了以后谁孝顺就可能多得点,不分男女。老人自己有财产该给自己安排好了不让儿女有赡养的后顾之忧,人人都有自私得一面不要拿着钱和房子考验别人。


玫瑰187502842


老人的财产在老人百年之后是儿女共同的。并且法律明文以有规定,之于说儿子就因为给妹妹或姐姐捎分了一部分财产,就作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那这个儿子不但不对,而且及其错误,在说难听点当儿子的既然能如此下作,那老人就为什么不能去法院告他去?


李德才21


90多岁老人应该是享福的时候,但是因分家产置使儿子不赡养老父亲,这个不孝子。(1)儿子2/3的店里,女儿占1/3算公平分配。老人家端平一碗水。(2)如果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老人家可以收回儿子占2/3的一份。也就是说三个门面老人家,儿子,女儿各占1/3。立下遗书做公正,哪一个不出钱养老父亲,百年后由另一个出钱养老父亲的人得其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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