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牛蛙、中華鱉以後還能吃嗎?官方發文明確

野生動物“禁食令”出臺後,牛蛙、中華鱉以後還能不能吃了?


中國水產官方微信號4日披露農業農村部官方文件《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而牛蛙則在水產新品種列表中。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


牛蛙、中華鱉以後還能吃嗎?官方發文明確

資料圖:人工孵化的甲魚幼苗,劉寶成 攝。


農業農村部4日發佈通知指出,要根據《關於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要求,將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捕撈販賣等行為作為漁政執法重點,聯合相關部門,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物種、重點環節,加強執法監管,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對於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要按照《決定》要求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對於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要按照《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嚴格管理。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這也意味著,中華鱉、烏龜等不列入禁食名錄。


通知還要求,要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水生野生動物審批。重點對水生野生動物來源合法性、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與審批條件的相符性嚴格把關,從嚴控制准入門檻。對於不符合審批條件和要求的,堅決不予批准。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相關檔案和標識制度,推動水生野生動物動態化、可追溯管理。要加強水生野生動物標識管理,對於標識管理範圍內的,必須嚴格執行標識管理有關規定,未取得標識的一律不得進入市場。


牛蛙、中華鱉以後還能吃嗎?官方發文明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國家林草局會同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先後下發緊急通知和公告,宣佈在疫情期間實施最嚴厲的野生動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規定除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外,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屬於禁止食用的動物範圍。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決定》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未被列入禁食範圍,按照漁業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對於兩棲類動物相關政策,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曾在2月27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回應稱,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本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產品供給安全的原則,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範圍。


牛蛙、中華鱉以後還能吃嗎?官方發文明確

來源:中國經濟網、“中國水產”微信、中國新聞網、農業農村部官網、經濟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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