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清代山東巡撫丁寶楨的《新築幛東堤記》

新築幛東堤記

光緒紀元,歲在乙亥,餘既南塞菏澤賈旺,復躬督官紳員弁監築長堤,幛橫流而順下,以顧運道,衛民田,軍民歡躍赴功。堅冰初泮,手足皸坼,驕陽如炙,面目焦黧,雖疾風甚雨,踔厲不少休,五閱月而堤成。起東明謝家莊,迄東平十里堡,蜿蜒二百五十餘里,高十四尺,身厚百尺,頂寬三十尺,計堤一里用土方若干,正雜物料若干。因民力而計裡授食,調兵通以助不足,在工監督府丞、州縣佐二等,凡七十二員,武職稱是。工惟其堅,用惟其省。工用物料有稽,凡費帑銀五十四萬餘兩。

事之成也,在工人士請紀諸石。餘惟同治癸酉河決直隸東明,歷伏經秋,全河奪溜南趨,瀰漫數百里,山東、江南毗連數十州縣,民人蕩折,運河兩岸胥被沖刷,潰改幾不可收拾。今幸藉民力,獨告厥成功,而南堤得以興築,庶民安其居,運道永固,因名之曰障東,而記其大略如此。

冬十月朔日山東巡撫丁寶楨撰並書。

註釋

障東堤:現也稱南金堤,以與黃河北側之北金堤對稱。咸豐五年(公元1855年),黃河從銅瓦廂決口,奪大清河入海,從此由山東入渤海。此後,河道變化不定,不斷決口。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秋,(河)決開州焦丘、濮州蘭莊,又決東明之嶽新莊、石莊戶民埝”(《清史稿·河渠志》),河水奪溜南趨,山東、江蘇、安徽數百里為災,運河交通廢棄,朝廷上下治水之議莫衷一是,山東巡撫丁寶楨毅然奏請督工堵築。同年十一月,丁寶楨奏請堵復東明石莊戶口門,並“再就北面灘地接築長堤”。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築塞石莊戶下十餘里之賈莊,水歸原河道後,丁寶楨“復躬督官紳員,監築長堤”,先由賈莊龍門口向下修至東平十里堡,後由賈莊向上修至東明謝家莊,即障東堤。1946年人民治黃以前為臨黃堤,後為黃河的二線堤防,建國初期(1954年)曾全面進行了修補。1958年以後,隨著臨黃大堤防洪能力的提高,障東堤只作為綠化林帶,仍由黃河部門管理。

乙亥:即光緒元年,公元1875年。

直隸東明:東明縣在清代屬直隸省,後劃歸河南省,1963年又劃歸山東省。

在光緒元年,即乙亥年,我便在菏澤縣的賈旺村堵複決口的口門,又親自督促官紳和辦事員監督修築長堤,阻擋黃河之水東泛,使其順著原來的溜道下行,來保護運河河道,護衛人民群眾的田地,軍民們歡呼鵲躍,慶祝成功。在堅冰剛剛開化的初春開始動工,在相當長的施工過程中,參與施工的人員手足生皴破裂,到了夏天又在驕陽下炙烤,面目被曬得黢黑,雖然遭遇急風驟雨,仍然堅持奮戰,並不稍事休息。經過五個月的施工,終於把堤修成。這道障東堤,西起東明縣的謝家莊,東到東平州的十里堡,蜿蜒而行,長二百五十餘華里,高十四尺,身厚百尺,頂寬三十尺。合計一華里堤段用土方若干,正雜物料若干。依靠民力,計裡發放食物,調動兵員前來幫助,以補民力之不足。在工地監督施工的府丞及州縣的副職等一共有七十二員。武職也是如此。工程務求其堅固,用度務求其節省。施工用的物料都有據可查,共使用帑銀五十四萬餘兩。

築堤完成以後,參與施工的人士提議將此事立碑刻石。我念及在同治癸酉年(即1873年)河決直隸東明,經歷夏秋兩季,全河奪溜改道南流,氾濫百里,淹沒山東、江南毗連的幾十個州縣,人民群眾背受災嚴重,運河兩岸全部被沖刷潰敗,幾乎不可收拾。現在慶幸借用民力,堵複決口,使南金堤得以修築。百姓可以安居,運道可以永固。因此,為這個堤取名為“障東”,大略地作這樣的記述。

光緒元年十月 山東巡撫丁寶楨撰文並書寫。

說明:

此碑雖立於菏澤市李村鄉蘭口村原大王廟舊址,卻詳細記載了整個障東堤創修概況。障東堤橫穿鄆城70華里,是鄆城重要的水利工程建築和歷史遺物,故此碑對考查鄆城縣的治黃曆史,具有重要的考查作用。

清代山東巡撫丁寶楨的《新築幛東堤記》

圖片由劉加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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