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無錫17家銀行可辦轉貸應急資金 找政府"過橋"貸款費率降低一半

記者從市工信局瞭解到,新修訂的《無錫市中小企業轉貸應急資金管理辦法》實施後,今年無錫市中小企業申請轉貸應急資金綜合費率比去年降低一半。目前,全市17家銀行可以辦理此項業務。

  據瞭解,《無錫市中小企業轉貸應急管理辦法》實施數年來,已經為許多中小企業解決資金“過橋”問題。一些企業在貸款到期後,在新貸款沒有續上之前,往往需要一筆資金“過橋”,有時對企業來說,一兩日的資金短缺也可能是致命的。根據新的《管理辦法》,全市中小企業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均可以申請使用轉貸應急資金:企業類別應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業;在無錫市市區內依法設立,誠信經營,且企業產品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企業可以在無錫市企業信用基準評價系統中查詢自己的信用記錄,本資金對企業信用記錄的基本要求是B-級及以上);企業的貸款銀行須同轉貸應急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簽訂合作協議;企業應具備本期貸款條件和後續還貸能力,且貸款銀行同意該企業申請本資金。2019年,申請轉貸應急資金規模達到100.4億,比前年略有增長,單筆貸款規模也較以往增大。

  這次《管理辦法》新修訂後,最吸引企業的就是綜合費率大幅度下降。按《管理辦法》中規定,轉貸資金使用前兩天的日綜合費率相對較低,為0.2‰,原先為0.4‰;對於資金佔用超過兩天的,超過部分日綜合費率為0.4‰,原先為0.8‰;轉貸資金最長使用時限不能超過10天。單筆轉貸應急資金額度控制在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額度的90%以內,比去年提高了10%,年內超過5筆後的單筆轉貸應急資金額度控制在合作銀行承諾續貸額度的80%以內。今年,轉貸資金單筆使用額最高限額從2000萬提高到3000萬元,超過3000萬元的需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同意其申請後,正式辦理轉貸業務時,經審核、批准、發放轉貸資金、清償原貸款到本資金收回,一般在1至2個工作日完成。在完成續貸手續後,貸款銀行負責將相應的轉貸應急資金足額劃轉至資金管理平臺專用賬戶,企業使用轉貸應急資金的費用由銀行按《管理辦法》規定費率收取後一併劃轉。

  目前,無錫已有17家銀行可以辦理轉貸應急資金業務,分別是江蘇銀行、無錫農商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寧波銀行、興業銀行和恆豐銀行。市工信局相關工作人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銀行開展應急轉貸業務會有監督,要求銀行在6個月內必須開展相關業務,如果12月內未開展會清除出系統。經過這些年來的宣傳普及,貸款規模在逐年上升,但還是有一些企業存在顧慮,認為使用政府的轉貸應急資金,會對自己的信用等造成影響。工作人員表示,企業申請應急轉貸不需要抵押和擔保,只要按規定使用,不會對企業信用造成影響。至於,中小企業在銀行辦理此業務時,如遇到銀行拒絕推薦政府應急轉貸,而優先推薦自己的業務,企業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記者 巫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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