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2019勞動法相關規定:瞭解辭退補償新標準,有備無患!

2019勞動法相關規定:瞭解辭退補償新標準,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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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也就是開除,如果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違反了公司規章中的相關規定的,一般是會出現辭退這種情況的,公司辭退員工需要一定的理由,如果沒有理由就辭退員工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2019年勞動法規定:瞭解辭退補償新標準,有備無患!

2019勞動法相關規定:瞭解辭退補償新標準,有備無患!

1、按照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就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一年以下、六個月以上的按照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無故辭退勞動者的,需要支付上述經濟補償的2倍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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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係,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此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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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辭與被辭的補償金

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

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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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如果公司因為經營嚴重困難而辭退了你,但是用人單位支付給你了相應數額的賠償金,這種行為就是合法的,不過前提是賠償金數額是按照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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