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律师告诉你:农民工如何维权?

农民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农民工朋友如何维权?秦律师就列举一下相关权利和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要签订。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合同应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用人单位企业公章各持一份。

二、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三、劳动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不符合安全,可以停止工作及时反映给管理人杨,仍拒不改正,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四、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合同规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一般按月结算,也可以约定其他方式结算。

五、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劳动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六、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等社会保险的法律义务,用人单位不予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保存证据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八、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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