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当前,全国人民众志成城阻击疫情发展蔓延。然而,个别网民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编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谣言,引起群众恐慌。近日,漯河市公安局网警部门接到举报后,闻警而动、快速出击。两天内相继查处4名造谣传谣网民,积极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网络环境。


案例一:散布小区确诊3名患者谣言网民被罚款200元

1月30日晚,一网民在某户外运动微信群散布漯河某小区确诊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小区已被封的谣言,在群众中引起恐慌。

1月31日,接到举报后,漯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网民张某,女,55岁,漯河市郾城区孙庄乡人。当日下午,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网警中队联合金山警务队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鉴于张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且刚通过正规渠道向武汉捐款,沙北分局给予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案例二:散布小区三栋楼被封谣言 网民被罚款200元

1月30日中午,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一儿童因患普通感冒,家人拨打120求助,救护车将孩子拉往医院救治。该小区的业主将救护车接患病儿童的视频、图片发到业主群中。1月31日中午,附近某苑小区网民看到后,便在某苑小区业主群转发这些图片和视频,并根据想象杜撰了某世家小区3栋楼被隔离,走亲戚的也发烧了的谣言。

接到举报后,漯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通过调查,发现在某苑小区居住的36岁女子张某有重大嫌疑,遂将案情通报开发区分局。1月31日下午,开发区分局网警中队联合香山警务队将张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查明其违法行为后,民警依法给予张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编造、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可选择官方媒体获取疫情信息,对未经核实的信息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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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发布小区两人确诊谣言 网民被罚款200元

1月30日,漯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接市委网信办通报,有网民在临颍某小区业主微信群传播该小区已有两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信息。经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核实,该网民发布信息为虚假信息。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核查,该网民孙某,女,38岁,临颍县城某小区业主。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立即将案情通报给临颍县公安局。1月30日,临颍县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固厢派出所将孙某抓获,孙某对其不经核实就将道听途说的消息发在微信群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固厢派出所给予孙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散布父子两人发病谣言 网民被罚款300元

1月30日,临颍县公安局巨陵派出所接到举报,一网民在某学校微信群里发布一条疫情信息,称巨陵镇某村一对父子发病,刚被县医院拉走,这对父子年前从武汉汉正街回来,工作人员排查时他们一直说是从南阳回来的,发病后受不了了才说他们在武汉汉正街打工。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临颍县公安局巨陵派出所联合网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经查,造谣网民徐某,女,28岁,临颍县巨陵镇某单位职工。

迫于警方压力,1月30日,徐某主动到巨陵派出所投案,向民警承认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巨陵派出所给予徐某警告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编造、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可选择官方媒体获取疫情信息,对未经核实的信息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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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广大网民

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捉“谣”记:漯河警方2天查处4名散布疫情谣言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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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殷广华 辛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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