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營造裡的觀念形態(2),環境觀的世界

營造裡的觀念形態(2)

環境觀指的是人對周圍環境因素及其相互關係的認識。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觀的總體定位下,在古代以農立國的生存環境中,人們通過對天地、日月、晝夜、陰晴、寒暑、水火、男女等自然現象及貴賤、治亂、興衰等社會現象的仰觀俯察,在商周時期即已形成後來概括為陰陽的一系列對立又互相轉化的矛盾範疇,商周時期的《易經》將之概括為乾坤、泰否、剝復、損益,到老子的《道德經》更明確為"萬物負陰而抱陽"。戰國以後形成的《易傳》對事物的相互關係概括為"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選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在更高的水平上豐富發展了陰陽學說。《易經》被儒家定為六經之首,浸潤著兩千多年的中華文明,並被道、佛諸家接受與弘揚。

小編接著上次給大家介紹的宇宙觀和自然觀,今天就和大家探討一下營造裡的環境觀。

營造裡的觀念形態(2),環境觀的世界

三、陰陽有序的環境觀

從遠古直到明清,陰陽的觀念在不同的思想學派詮釋下獲得發展,其中戰國後陰陽家糅合了五行說及五行相生、相剋的理論,使得陰陽學說十分龐雜,但也都連同陰陽說中強調有序、強調變化的思想一道,影響了中國建築的發展,這種影響表現在:

第一,認定了方位是有主有從的。

上古時代對太陽的崇拜形成日出日落的方位觀,也是這一體系的一部分,戰國以前的大量的王侯墓葬以至後世某些少數民族的廟宇始終是以東向日出為其主要軸線方位,明代以前的祖廟中的牌位也將始祖牌位立於坐西向東的位置,天學的發展使人類對方位的認識擴展,以天上星宿方位與地上方位相呼應,從而有了東青龍、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的四象之說,強調東向:"天神之貴者,莫貴於青龍,或曰天一,或曰太陰。太陰所居不可背而可向。"結合天學中"鬥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向)。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鬥"。而北斗所指向的位於北向的天空上,且在黃河流域始終可見的北極星所在的星宿區域——紫微垣便成了帝室所在。"紫微,大帝室,太一精也這坐北朝南的朝向適與中國古代在北半球溫帶的居住需求相適應,從而

面南稱尊不僅是稱帝的代名詞,也使南向成了中國多數地區最重要的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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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於祖先崇拜並逐漸發展起來的宗法制度,從另一個角度對朝向的主從提出了要求。《周禮•春官•冢人》在述及墓葬時提及:"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鄭玄的註釋為:"先王,造塋者。昭居左,穆居右,夾處東西。"在處理包括祭祀在內的位置問題時,左昭右穆,左先右後。當有關主體面南時,左東而右西,以左為尊與以東為尊結合在一起。宋以後的陵寢更多地從這一體系中尋求闡釋。

後世隨著地理、堪輿、相宅、風水諸種與建築朝向更密切相關的知識架構的形成,朝向的探究也更趨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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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賦予構成環境的各種要素以互相依存又有主有次的屬性。最典型的是關注環境中的山與水的位置,定山屬靜為陰,水屬動為陽,南為陽而北為陰,高為陽而低為陰。"萬物負陰而抱陽"既為一般建築群環境經營時提出了背山面水的要求,也為環境的變通提供了其他可能,在與《周易》的卦象概念進一步結合中,為宮與寢、長與幼、文與武、上與下、僧與俗等的功能格局提供了選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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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這種序的觀念與禮制對社會等級制度的維護要求相結合並逐漸與車輿、服裝等一樣納入到規範文化的要求中,且隨著統治者強化等級制、維護皇權至尊的需求日趨強烈而漸趨明確。

首先表現在壇廟、陵寢等實用功能不強的建築類型上,其次是宮殿廟宇,再其次是對各種居住建築提出日漸明確的規定。早在周代,《禮記》中對作為壇臺使用的堂作了規定:"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諸侯臺門。"在《明史》的《輿服志》上記載了明初對府邸住宅的規定:"親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棊高六尺九寸……九年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公主第廳堂九間十一架施花樣獸脊,樑棟斗拱,簷桷彩色繪飾,惟不用金,正門五間七架……官員營造房屋不許歇山轉角、重簷重拱……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拱飾彩色……不許造九五間數房屋……架多而間少者不在禁限……"這些規定與習俗及生活使用常有矛盾,因而時有改動,而那些積累了大量財富的豪紳、天高皇帝遠的土族首領又多有越軌,此即為"僭越",即超過了等級制的規定限制。

總的來說,規範文化使建築群成為與社會關係同構互洽又自身有序的群體,是封建社會人際關係的建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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