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主動投案的人防辦原主任,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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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投案的人防辦原主任,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濫用職權


萍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林來生涉嫌受賄、貪汙、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由萍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上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上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對林來生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信息顯示,林來生出生於1959年,曾經在基層鄉鎮工作多年。1992年,31歲的林來生出任上慄區委常委、組織部長。5年後,調任萍鄉市水利電力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此後歷任萍鄉市交通局副局長、水務局黨委書記。

2007年,林來生調任萍鄉市人防辦主任,市民防局局長。2014年,在人防系統工作7年後,林來生再次轉至萍鄉市總工會任職,直至2019年3月退休。

退休僅8個月後,林來生主動投案。

2019年11月,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萍鄉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林來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萍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2月,林來生被開除黨籍。經查,林來生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個人旅遊費用;收受禮品、禮金,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甘於被“圍獵”,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人防規費減免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林來生簡歷

林來生,男,漢族,1959年3月生,江西蘆溪人,在職本科文化,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8月至1984年6月,萍鄉市蘆溪區上埠鎮政府幹部;

1984年6月至1988年5月,萍鄉市蘆溪區委組織部幹部;

1988年5月至1989年4月,任萍鄉市蘆溪區政府辦副主任;

1989年4月至1990年3月,任萍鄉市蘆溪區銀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0年3月至1992年6月,任萍鄉市蘆溪區銀河鄉黨委書記;

1992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萍鄉市上慄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7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萍鄉市水利電力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0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萍鄉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4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萍鄉市水務局黨委書記;

2007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萍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市民防局局長;

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萍鄉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

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萍鄉市總工會正縣級幹部;

2019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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