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婚前爸妈出首付买的房,女方父母要求公证成共有房产,爸妈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郝奇怪


这好办呀,你写一张借条,说明这首付是向你父母借的,再在这房产证上办你与妻子的名字共同来还贷,这房是你与妻子的共同财产。


Zomin008


现在结个婚是很不容易的。

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把它作为婚房,应该是件挺开心快乐的事,这样,自己的爱情就有处地方安放了。作为女方更应该庆幸,能够找到一个买好房子的男朋友,这样吩咐的话,就省的两个人为了房子在奔波。

可是,女方这回也就有意见了。

因为站在雨枫的角度来说,也是希望这个婚姻是有安全感,能够给自己的女儿带来安全,万一哪一天,自己的女儿和对方的男孩过不下去了,随便一句有风回家,那么,对方也不计较什么,毕竟,可能没有什么损失吧。

所以女方的父母,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女儿增加一些安全感

于是乎就要求男方家里面,婚前买的房子,写上自己女孩的名字,写出女孩的名字就有保障了,这是现在法律方面的一种设计吧,大家都知道,房产证上有了谁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在分割的时候就必然要取得利益。

很多情况下,安全感和爱情,不完全是一回事,有了安全感并不代表就有了爱情,有了爱情,也不代表就有了安全感,有的人为了追求安全感,我放弃了爱情,也有人为了爱情不顾安全的,只要有爱情,什么都不顾。

这就是安全感和爱情之间的关系,或者叫辩证法吧。

可是我们到底应该要安全感,还是要爱情,没有人知道,毕竟每个人都不同,每段爱情都不同,每个婚姻也不同,大家各取所需才是婚姻和爱情的大多数常态吧。

所以,我们既不能过多的去指责,因为要写上名字,保证自己的安全感,就去说对方不过爱情,反过来我们也不要因为对方追求爱情,就什么也不顾,这方面的指责是没有意义的,毕竟声临其境,才是最真实的。

总之,婚姻不是儿戏,希望我们现在的年轻人为了爱情,去勇敢的追求,你要为了自己的幸福,是更好的,保障自己的爱情能够有一种安全感。

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祝总有一天,金钱住房,会有你爱情,让爱情更加纯粹一些吧。

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欢迎在下面搞一搞吧。

如果喜欢,敬请关注。thank you thank you。


文心采露苑


按照高院2010年颁布的关于婚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3),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属登记方。

这个解释对你有利,对你的妻子不利。因为房款未付清,很可能她也会承担房贷。她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提出加名来保障个人权益,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她提出,父母又不同意,那么就不能回避。第一,这是个死结,她和你父母都不会退让。第二,为了这件事破坏夫妻关系不值得。

她的目的是保障个人权益,因此你需要析产,首先归还她已经出资的钱,其次家庭开销实行AA(此房房贷除外)。你的妻子已经成熟,你应该感到高兴,她再也不是受你忽悠的小女孩,和你并肩的,是一个能力见长的女人,与这样的人合作,将来的家庭生活质量会更高。

因为狭隘,很多有此矛盾的人没有顺应现行婚姻法更强调个人私有财产的规定,既不加名,又不析产,导致女方的情感态度发生变化,降低了婚姻幸福感,甚至引发情变、离异,波及到孩子。很不值得。

婚姻里,钱的问题不要回避,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对方不在意,一旦在意,正式要求,就要划分清晰。婚姻里,与其他异性的关系也是无法回避的,基于本题内容,不展开。

暂时的析产是为了长久的平衡。事实上,当你们共同的孩子开枝散叶,个人私有财产最终还是会血溶于水。

最后,希望涉及到此类问题的夫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莫因钱财误感情。不谈钱的感情属于耍流氓,太谈钱的感情属于做买卖。当你把钱搁置一旁,夫妻感情会更纯净、美好。

以上看法,仅供交流。


盛世繁华2020


个人观点认为:

男方全款购房,房产证可以不写女方名字。

男方只是首付购房,婚后需要夫妻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应写女方名字。

~若男方不愿意,婚后生活AA制,女方将不参予还房贷之义务…因为房子与女方没有丁点关系!

至于新房难道让女方白住吗?

这不算白住,孩子将来的冠姓权留给了男方…这还不够吗?

双方家庭应该坐下来好好商议,都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后退一步海阔天空…从开始就算计?这样的姻缘还有意思吗?


清水静流221302694


你换位思考一下,女方婚后和你一起还一个你的婚前房产,还到最后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能甘心吗?我觉得婚后一起还贷,可以加媳妇名字啊,父母出的首付也没事,现在房产证上都有出资比例的,你出首付了你占比高一些啊,比如你占60%,你媳妇40%,商量来呗,毕竟你们的重点是为了更好的过日子而不是分的更清楚,对吗?


得吧得吧你白姐


当然不能公证了。

保留好买房时的首付流水,证明首付是你父母出钱的。

可以加女方名字,毕竟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至于婚前公证,不建议做。做了这个婚前共有房产证明,就认定了这个首付是老夫妻俩对小情侣的无偿赠予,注意了,是赠予小情侣两个人的。现在这个社会,谁能保证谁天长地久。

现在的行情都是出首付然后共同还贷,还没有听说谁惦记人家首付的呢,第一次听说,小伙子你也是找了个人才啊~


执剑走天涯666


现在的女孩真的太无耻了,爱占便宜,也得看看你有没有一点付出,还没咋的呢,就想占便宜,还要脸吗?,还公证,就因为人家要跟你结婚,就用各种理由占便宜,不用惯她,假如不同意就分手,这样的家庭培养的女孩好不到哪里去,快点分手是明智的选择,否则后面还不知道要啥呢,


用户7541426512474


爹妈出的钱买的就是婚前财产,如果那女孩子想要给你生活一辈子,那她就不会那么做了,你想想看,老人们老了之后那房子还不都是你们的吗?怎么可能还没有结婚就要写女方的名字的呢,现在的女孩子咋想的,要抢吗?就是如果有贷款按揭一起还那也是还完了之后再添名字啊!


隔壁邻居物语


这要看房贷谁来还?如果房贷是你父母还,那女方父母的要求就过分了,因为你父母这是准备将来将房子作为遗产让你继承,这就需要你和女方沟通了只要愿意承担房贷我想来你父母那应该不是个事。如果房贷是需要你和女方还,那女方父母人家要求合情合理啊,至于所占的比例想来你俩都要结婚了,应该双方父母都不在意这比例吧,即使你父母有想法,也需要你去做你父母的思想


努力了就会有


如果你家是全款买的房子,女方的要求就太过分了;如果你是贷款买房,婚后还要你老婆和你一起还房贷,那么女方提出加上名字就很合理了。你换位思考一下,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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