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安徽一縣委原書記被“雙開”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

記者從省紀委監委獲悉,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潁上縣委原書記熊德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潁上縣委原書記熊德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熊德超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承攬業務提供幫助;違反群眾紀律,長期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向有關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違規干預稅務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計劃外生育,參與賭博;涉嫌受賄犯罪。

“熊德超身為長期主政一方的黨員領導幹部,毫無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作風專橫、生活腐化於一身,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口是心非,長期充當‘兩面人’;‘親’‘清’不分,擅權妄為,公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明目張膽搞權錢交易;不知敬畏、頂風違紀、全面破紀,嚴重敗壞當地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通報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熊德超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阜陽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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