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明代的軍事管理體系是吸收歷代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發展而來,同時也結合了起於微末的軍事統帥豐富鬥爭經驗總結,軍事管理和軍事策略往往是相輔相成、環環相扣的,能夠充分利用政治、地理因素與軍事體系化相互融匯,將戰力及中央管理職能充分發揮。但是隨著統治時間的推移,封建政治格局以及中央集權的弊端開始重重體現,看似比較上一代更優化的軍事管理體系,實則與現實狀況脫節,軍事機構的設置和軍事主官的應用都成為了被動的選擇。

《明史-卷八十一-兵志一》:“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十三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皆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

明太祖朱元璋能夠驅元廷於漠北,不僅是簡單因為順時順勢,更多的是這位偉大的軍事統帥在戰爭中逐漸豐滿起來的軍事思想。朱元璋對北境的防禦與進攻,老道睿智而又辛辣恰到好處,從遼東到漠南無不體現出其豐富的軍事手段,內外結合、首尾相接,細微之處盡是宏大的軍事構思。朱元璋依靠麾下將領組成的軍事集團制霸中原,戰爭中成長的他此時並沒有產生所謂的“文貴武賤”思想,所以才會產生兵部加五軍都督府的管理格局,即使到了中後期,因統治需要加之封建思想作祟,大量“功臣”被清除,但征戰還是仍以“世勳”為主要依託。這一時期,對於邊境地區,尤其是遼東鎮這樣的關津要地,主要採取都司塞王大將鎮守的制度,顧名思義,都司塞王大將即地方軍事由都司衛所管理,邊境地區分封“塞王”加強管控,特殊軍事任務則委任大將出鎮。這一軍事制度在朱元璋之後,慢慢開始發生衍變,隨著統治的穩固及統治思想的變化,兵制更趨於中央政治管理體系以內,手段雖單一,但更方便管理,在加之文官主體的全面上揚,以遼東鎮為首的各軍鎮的軍事管理系統發生了徹底的變化。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都指揮使司與衛所節制地方

《皇明經世文編》:“惟我國家自平定之初,則立為衛所,以護衛州縣,衛必五所,所必千軍,而又分藩列閫,以總制之,而有都衛之設。其後也,改都衛為都指揮使司,文武並用,軍民相安,百有餘年,其視漢、唐、宋之制,可謂大備矣。”

明初,明廷廢除行省制度,設置三權分立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軍事,並稱"三司"。其中都指揮使司是地方最高軍事管理機構,分管各地衛所,其民政權利較小,且在對地方軍事調動的權利也受到極大制約。“三司”的設立,極大的加強了中央集權,同時也使政治勢力與軍事集團難以合流,互相牽制,互相制衡。而都指揮使司的職能明確後,進一步消弱了軍事集團的力量,將國家軍事力量由進攻態勢轉化為防禦為主的態勢,但是消極的看,它也為後來衛所制度徹底崩壞埋下了伏筆。過於對前朝兵制的模仿,致使新軍事思想難以在新的戰爭態勢下衍生,間接導致後期明軍戰鬥力低下。

遼東鎮歷來為九邊之首,在中後期更是明朝邊境防禦的重點,在都司塞王大將鎮守時代,遼東鎮的軍事行政體系是有別於關內的。遼東都指揮使司是軍政合一的地方最高軍事行政管理機構,遼東境內不設府、州、縣,一切以軍事機構的政令為準繩,遼東都指揮使司的職能也是多角度、多維度的,除軍事、行政、監察職能外,還有對邊境地區的少數民族經行安撫及震懾,同時也要對羈縻衛所及奴兒干都司進行扶持與聯結。中央集權下的遼東都指揮使司在洪武一朝充分發揮了其軍事中樞作用,內外緊密聯合,無論是對京畿地區安全,還是明廷民族政策,都發揮了積極而又有力的影響。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塞王藩屏防禦體系

《明史》載:“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敷險隘,控要塞,佐以元戎宿將,權崇制命,勢匹撫軍,肅清沙漠,壘帳相望。”

明太祖朱元璋平定天下後,採用郡縣制與分封制並舉的制度,極力推崇春秋時“尊王攘夷”之制,即所謂"尊崇周王室,諸侯不兼併,侵奪外夷地"。朱元璋深切的認同前代的政治制度,且其微末意識殘留的影響,讓他將“備邊”與“分封”相結合,讓親王封國“守在四夷”,使中央與封國守望相助,維護一家一姓的長治久安。朱元璋分封二十四個兒子,其中大致分列於後世“九邊”的封國之王,別稱為“塞王”,這九大塞王較之中原及南方諸王權利更大,雖不能干預地方政務、財政,但在特定軍事任務時期,“塞王”可以有限調動軍隊,且能夠凌駕於封國中央選官之上,雖然設有重重限制,但在實際上,洪武一朝的“塞王”權利極大,其封國已成事實上的獨立王國。這也是後來建文帝著力“削藩”和永樂帝南遷“塞王”的重要原因。

按《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年間,遼東共封三王,即遼王朱植,就藩廣寧;沈王朱模,就藩於瀋陽;韓王朱松,就藩於開原。遼王朱植早在洪武十一年就被分封,但彼時北元納哈出勢力仍盤踞遼東一帶,直到其被清除,遼王才得以就藩,而沈王和韓王均是在蒙古勢力被驅逐以及遼東都司諸路建制完善後被分封的,沈王更是未就藩被該封了潞州。拋開朱元璋的“朱家”統治思想外,究其軍事思想而論,藩王加都司的北境防禦體系是其防禦縱深的重要砝碼,“塞王”相互制衡,“都司”給予制約,又有“天子親眷”管控,軍事上收放自如,政治上符合中央集權統治。當然這在某種程度上既是侷限,又是隱患,後來的一些列變化也印證了這一點。只不過“塞王”加“都司”的邊境形態,也為後來“九邊”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大將巡邊出鎮

《四鎮三關志》載:“七年設總兵,駐紮廣寧城,鎮守遼東,遼鎮始設。”

大將巡邊明早起為一種臨時軍事對策,臨時委任大將帶兵出戰、巡視邊境、鎮守邊鎮,到後來逐漸演變為常駐的總兵制。洪武年間的“總兵”有別於我們熟知的總兵制,大多是由皇帝敕封的臨時官職,臨時官職軍鎮,以期達到特定的軍事目的,而大多是在邊關重地,但是這一臨時官職要高於被“巡視”的地方軍政長官,且當時的“總兵”多位世勳將領,大都上可達天聽,下能震懾諸官,行政和軍事手段均不匱乏。這一短期官員為達到特定任務而立,並不統管都司一切,地方軍政仍由“三司”統轄。

洪武年間,遼東一鎮多次施行大將制度,雖然並未形成常態化,但仍在某種意義上形成了對都司的制約,並對未來的總兵鎮守制度打下了基礎,事實上,大將制早於塞王制,被史學界普遍認為是塞王制的實驗。單看遼東,明初多次對蒙古和女真的用兵,均採用大將制,其很好的統籌了跨戰區的合作與推進,也更好的制約了地方軍事主官的獨斷,從某種意義上達到相互制約,再配合朝廷的監察體系,使之各層級進攻和防禦體系發揮出最大效能,也同時避免了“塞王”自身體系臃腫帶來的自身制衡。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明太祖實錄》載:“其始可兼任行省參政,或都指揮使,及洪武九年又不兼行省官,十一年則命毋幹所屬諸司事。”

邊鎮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或者說轉變,根源始自文武地位的轉換,這一轉換早在洪武末年已經開始,明太祖朱元璋的一系列典章制度早已確立,政治軍事格局更加明確,其統治思想更多在政治角度考慮,此時文武系統的控制和制衡成為了重點,文官系統地位開始得到大幅度提升,地方軍政體系也逐步趨向體系化和制度化。此一時期,真正意義上擁有完備軍事體系的遼東鎮已經形成,真正的管理體系在摸索中開始明確,更合乎需要的軍政制度呼之欲出。而在朱元璋駕崩後,“靖難之役”的到來,讓軍政管理體系的改革加快了腳步。“靖難之役”打破了塞王制度,“塞王”出身的朱棣,清晰的知道“塞王”的利與弊,所以將之南遷,又逐步削除了藩王權利。這一改變,打破了明朝北境的原有態勢,讓“九邊”應運而生,而以此為依託的長城防禦體系開始逐步確立,各軍鎮作用得以凸顯,“總兵制”真正走向了歷史舞臺,這一制度的職能化讓邊鎮任務更加明確,但軍事主官總是會被統治者猜忌,軍事主官的衍生品監軍也在這一時期大行其道,大大制約了軍事主官的能動性和體系建設。“總兵制”形成於洪武時期,在永樂年間得到確立,而直到嘉靖時期方真正凸顯其職能。

遼東鎮初設之時不立府、州、縣,因而“三司”只設都指揮使司,凸顯其軍事重要性,到了宣德年間,始在遼東設置巡撫,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也相應建立,文官系統全面蓋過武官系統,甚至監察體系開始取代宦官監軍制度。巡撫大過總兵,插手軍務,其實已經為整個遼鎮的崩壞做了預設,而後期遼東軍事集團的軍閥化在某種意義上也與此相關。遼鎮軍事行政管理體系發生了徹頭徹尾的轉變,原來有序的層次被打亂,中央集權看似滲透到軍鎮的基層,實則形成了分化。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結語

無論是行政體系,還是軍事體系,在封建統治階段都要符合君主集權的統治思想,也要符合同時期官僚體系的政治特色,優劣反到被排到其次的位置。從“都司塞王大將”到“總兵制”,再到“督撫制”,遼東軍事行政體系的衍變完全符合統治需要,其變革也深層次的影響了歷史的走向。

什麼是都司塞王大將鎮守制?明代遼東軍政管理體系的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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