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忘卻,毫無怨恨,又有什麼寬恕之可言呢?無怨的恕,說謊罷了。
——魯迅《風箏》
在對魯迅《野草》的研究當中,《風箏》一文向來是不受重視的。究其原因,可能是大家都習慣性的將魯迅的文章看做是尖銳又深刻的投槍和匕首,其文中好像就必須要透露出那種對社會問題和人性醜惡的批判才是“魯迅”,而《風箏》看起來就是一篇清晰明白的記敘性散文,作者由少年時的一段回憶引發了內心的獨白,離“戰鬥精神”、“反抗絕望”等主題有所偏離,因此大家對在《野草》的研究當中往往就會忽略這一篇。而事實上,《風箏》一文不但不“膚淺”,反而蘊藉著更深刻的主題。
魯迅的文章確實隱喻頗多導致難以理解,不過所有的文章都是有脈絡可循的,接下來我們就以“無怨的恕,說謊罷了”這句《風箏》的核心句子為突破口,怨是什麼,為何怨,無怨的恕又為何得來的是糾結等問題條分縷析的對《風箏》的主題思想進行分析。
怨從何來?封建的“成人本位”對兒童天性的漠視
某種程度上來講,《風箏》這篇文章簡直可以說得上簡單,它就記敘了一個很普通的故事。
北京冬季的天空上,作者看到了“遠處一二風箏浮動”,便激起了他的回憶。他先是想到了故鄉放風箏的春二月時節,那是與乾冷蒼白的北京冬季完全不一樣的生機勃發的春日盛景,“地上的楊柳已經發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花蕾,和孩子們天上的點綴相照應”。
那時孩子們天上的點綴就是風箏,那應該是那個時代孩子最喜歡的遊戲了,而魯迅的弟弟也毫不例外,但是因為“自己買不起,我又不許放”,弟弟便只得“張著小嘴,呆看著天空出神,有時至於小半日”,後來等到弟弟自己偷偷做風箏被“我”發現時,因為我“向來不愛放風箏的,不但不愛,並且嫌惡他”,因此便將弟弟偷偷做的風箏給親手毀了,“即刻伸手摺斷了蝴蝶的一直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上,踏扁了”,然後便“傲然走出,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裡” 。
這之後已是中年的自己終於在外國的書上看到“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才意識到自己當初的行為是對自己弟弟精神的虐殺,而當他想要跟弟弟道歉時弟弟卻什麼也記不得了,而作者也並沒有從弟弟那裡獲得解脫。
在這個故事,最直白跟淺層的意思魯迅已經完完整整的寫了出來,就是魯迅支持“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
事實上這是極為難得的,在當時的中國,雖然有五四,有新文化運動,人們這個主義那個主義的想著救亡圖存,但是人們對兒童跟孩子還是漠視的。
“業精於勤,荒於嬉”,韓愈從唐代就給之後數千年的兒童的遊戲觀定下了基調,遊戲是學習的對立面,它妨害了孩子的成長,因此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人們都一直習慣用著“禮”來約束著孩子。
人們心目中期待的孩子的模樣是“縮小的成人”,人們讚賞的孩子是少年老成,這是完全的成人本位思想,而孩子天真爛漫的遊戲在成人看來只是乳臭未乾的“不正經”的行為,而當時的“我”之所以趾高氣昂的毀掉弟弟心愛的風箏也正是因為此。
當時父親死後深受封建禮教“長兄如父”思想影響的我便自覺踐行起管教弟弟的責任,壓制弟弟玩耍遊戲的天性,當時整個社會都認為就應該這樣,但是魯迅覺得不對。
“中國是大人的玩具多:姨太太,鴉片槍,麻雀牌,科學靈媒,金剛法令,還有別的,忙個不了”,大人們都“為大不尊”,卻還壓抑著孩子的天性,因此魯迅便在《我們現在怎麼做父親》中提出“幼者本位”的思想,大人要想著去尊重兒童。
因為在魯迅看來,像自己對弟弟那樣“精神虐殺”的影響不光是極大的,還是及遠的,畢竟從《五猖會》《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等文章都可以看出魯迅本人小時候也是一個很有童趣的人,但是他長大卻會自覺“壓抑孩子的天性”,可見這種悲劇是循環往復的。
而塑造出一群唯唯諾諾,低眉順眼的“好孩子”,他們只是樊籠裡的小鳥,絕不會跳躍飛翔,對孩子來說,“施以虎狼式的教育,他們就能用爪牙,施以牛羊式的教育,他們到萬分危急時還會用一對可憐的角。”,這便是魯迅的兒童教育觀。
弟弟為何無怨?受虐者將暴行當做理所應當,是社會最深沉的悲哀
錢鍾書曾經說過,“要從麥浪和風沙中看清風的方向跟力量”,而在《風箏》中魯迅刻意設置跟弟弟道歉時弟弟早已忘記的情節,“有這樣的事麼?”,就是麥浪和風沙。
首先弟弟一定是已經忘記這回事了,但是他為何會忘記呢?為何在他心中這件事這麼不深刻呢?是因為在當時的封建禮教的壓制下,就連弟弟也認為作為哥哥對弟弟的“管教”是理所應當的,所以印象就不算深刻。
在原文中弟弟做風箏的秘密被哥哥發現時,“他向著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驚惶地站了起來,失了色瑟縮著。”在這裡被精神虐殺者自己都不覺得自己被虐殺,反而他潛意識裡認為自己偷著做風箏的事是不正當的,自己的兄長髮現了就該管一管的, 所以他對此並不耿耿於懷,很快便忘卻了。
而這反而使魯迅的心“只得沉重著”。在整篇文章塑造的無可把握的悲哀中,除了對自己無法贖罪的糾結之外,另外很大一部分則是在渲染對弟弟“不怨恨”的悲哀。
為何弟弟不記得呢?為何他當初不反抗?又為何他把當初的虐殺看做是理所應當?在魯迅看來封建的家庭倫理道德對兒童的殘害已經成為了一種自然,但是最可悲的是施暴者與受害者都處於這種不自覺的狀態,即便是被虐殺者也認為自己被殘害的理所應當,那麼這種虐殺又談何改正呢?
更進一步的講,不光是兒童,整個社會都處在一種被封建道德奴役的處境當中,但即便偶爾有“我”這般意識到自己的虐殺行為而向被虐殺者表達歉意的施虐者,受虐者卻從未覺得自己被欺壓被殘害的不對,連被壓迫者都不想著覺醒反抗,並甘之如飴,這如何不是一種悲哀呢?
另外在《狂人日記》中魯迅也曾用哥哥弟弟這樣一個關係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者的兄弟……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了。”
當整個社會的所有人都無意識的攜帶著吃人的基因,那麼渴望覺醒和反抗該是多麼無力的事啊。
為何無怨的恕反而得不到救贖?作品中的自我折磨是作者排解痛苦的手段
在正常人看來,倘若知道了自己曾經做的錯事其實並沒有給別人造成太大傷害,就連當事人也沒有放在心上這應該會讓人感到輕鬆,但為何魯迅卻偏偏覺得沉重,或者說要讓故事中的“我”得不到解脫呢?
韋勒克沃倫在《文藝理論》中曾經說過:“文學作品與其說體現一個作家的實際生活,不如說它體現作家的夢,或者說,藝術作品可以算是隱藏著作家真實面目的面具或反自我,還可以說,它是一幅生活的圖畫,而畫中的生活正式作家所要避開的。”
魯迅的小兄弟周建人曾經這樣說過
:“實際上,他沒有那麼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可是並不嚴厲的反對別人放風箏。”而他的二弟周作人也曾說過:“他不愛放風箏,這大抵是事實,但魯迅寫折毀風箏等事乃屬於詩的部分,是被創造出來的。”而魯迅之所以非要將自己塑造成這樣一個殘暴兄長的模樣,非要給自己套上的罪惡感,非要讓故事中的“我”得不到解脫其實都是在通過文學作品的手段對自己進行一種自我折磨和憐憫,從而在痛苦中尋求心靈上的解脫與安慰。
魯迅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正值新文化運動的退潮時期,新青年團體紛紛解散分化,可謂是內外交困,而魯迅本人也在那個時候發現當時中國社會的整體面貌並沒有發生改變,愚昧、專制、落後依舊是社會的主流,那種頹唐、痛苦、孤寂的心情難以消除,而創作便成了魯迅排解痛苦的載體。
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就是,得意的人往往會展望未來,而失意的人則沉迷於過去。人倘若越是失意,便越是喜歡在回憶裡尋求安慰,倘若自己當初好好學習是不是現在就不會這樣了,倘若自己當初選那份工作是不是就比現在好了,但事實是當初自己就是腦袋不靈光,即便是努力學習也考不上好的大學,而工作無論選什麼以自己的能力都做不到很好,但人們還是願意在回憶裡尋求安慰。
一樣的道理,魯迅也是這樣情況。身處失意與悲哀之中,他便往回憶當中尋求安慰的解藥,風箏事件與其說是真實的,倒不如說是籠罩在主觀情緒下的動情回憶,通過作品宣洩和釋放自己內心的苦悶與悲觀。
最後,文章的結尾作者又感嘆“我倒不如躲到肅殺的嚴冬中去罷”這樣展現了直面現實的自覺與勇氣,使文章不至於那麼悲觀的同時又提升了一個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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