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农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吗?

一个倾国的男人


问: 农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吗?

答: 农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以目前的政策来看,承包地的使用权具有长期性,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永久性和长期性两种。


承包地使用权的长期性。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是有期限的,承包地的期限规定为30~70年。为了提高农业产业的投资生产积极性,稳定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九大会议决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将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并决定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届满后,继续延长承包期30年。2018年修订土地承包法时,将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纳入新的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意味着土地承包关系将在未来40年内保持长期稳定不变。


宅基地使用权的永久性。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是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只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不变,永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跟着户口走的,户口在本村集体,可以无期限使用宅基地,户口迁出村集体,即失去宅基地的新建、扩建、改建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长期性。

宅基地使用权人凭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修建好房屋后,将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或者通过合法继承、赠予一户一宅以外的房屋这三种情况,宅基地的使用权随跟房走,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房屋主人就可以长期使用宅基地,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子失去居住价值时,将房屋拆出后再也不能重新修建。这也体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长期性。

总之、农村土地分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具有一定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满后还会再延长承包期限,具有长期性。宅基地使用权凭农村户口身份永久使用,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按地随房走原则长期使用,房子在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使用权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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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农村土地是永久性的吗?这要看你指的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是相对于农村集体而言,还是相对于农民个人而言了!

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

我国的土地有两种所有权形式。一是国有土地,二是农村集体土地。

只要我国的社会性质不变,这两种所有权都是不会变的,也可以说是永久性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也是永久性的。

而对于农民个人来说,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更谈不到永久性了。

二,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或者说是承包权。

相对于农户来说,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种。

01

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按照《土地管理法》来承包的,按照法律规定,二轮土地延包30年不变,期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现在又有二轮土地延包到期之后再继续延包30年不变的农村土地延包政策,继续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

这样看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虽然时间段很长,但对于农户来说,还不能说这是永久性的,只能说是长期性的承包权。

02

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对于城市商品房50或者70年的年限来说,是没有具体年限规定的。

只要农户宅基地上的房子在,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不会失去。

但是,农户如果符合条件重新批了宅基地,村集体要求拆旧建新的话,以及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重新盖了新房,那旧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收归农村集体了。还有遇到征地拆迁,以及村镇重新规划的话,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得到补偿之后,也就失去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所以说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是永久的。但不是无条件的永久性!

可见农村土地的永久性都是有前提条件的,没有绝对的永久性!


村姑说村事


一、农村土地可以永久使用吗?

1、永久使用

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提出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主要是包含了三个方面:第一是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长久不变;第二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也是国家将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的原因,让农民不因为家庭成员死亡、迁移、就业等等问题二导致承包地减少;第三则是让农民终身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即无论土地政策如何变动,无论土地改革如何开展,只要农民朋友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就能够永久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

2、永久流转、转让

目前国家在土地改革中,正在重点开展土地的“三权分置”改革,随着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也大力推动农民朋友开展土地流转、转让工作,但是在土地流转转让过程中,必须要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范围之内,而所谓的永久流转、转让也是在这个范围之内,而一旦超出这个范围,或将被认定为土地买卖,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民不能够擅自买卖土地,否则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3、永久退出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有提出了土地的永久有偿退出政策,其主要是针对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因为这部分农民朋友在土地确权之后,享受到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但其已经长期生活在城市,导致农村土地长期闲置荒芜,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闲置长期超过三年,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所以这一类农民朋友可以选址有偿退出农村土地,获得国家的补偿,但在退出之后,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恳请大家点评





末农


农民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有承包年限的,但是分配前提以长期稳定为主,既农民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以长期不变稳定为主,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年限2027年到期后,自动再续期30年。

土地承包期虽以长期稳定为主,但是却不是永久性的,我们要知道永久性的意思是农民一直拥有土地经营权,而且不会再产生变化。宅基地也是一样的意思,农民无偿享有农村宅基地,只要是本村村民就可以享用农村宅基地,而自建房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宅基地随着房子走的原则,宅基地也就具有了使用永久性了。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农民拥有几处自建房,而这些房子都是以前长辈们留下来的,都有着一百几十年的历史了,现在只要房子还没有完全倒塌,该房子的评主人也就还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旧房子倒塌后,农民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民只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就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永久性,只能享用一处宅基地,不能多占宅基地。总的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权分配前提以长久稳定为主,但是农民并不具有农村土地使用的永久性,因为因时代发展,其土地分配可能会有所变化。而农民就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永久性。


三农天地


不可能,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但是国家为了鼓励农业把承包期限延长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农户的。






user5992237576594


不是永久性的。

在中国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人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农村土地都是国家承包给农民的,我国大部分地区第一轮承包和第二轮承包分别是从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

第一次是15年,第二轮是30年,目前新的土地承包法草案已明确提出了第三轮土地承包期仍为30年(2027-2056).


篱笆男人大兵


按目前我国的法律来说,

一、所有权。土地国有,任何个人和团体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二、使用年限。耕地的使用年限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所定的承包年限、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写明的年限。农村土地一般为集体土地,然后由集体把这个使用权分到个人。这个使用年限目前还是比较模糊的。

三、实际情况。目前因达到使用年限而停止土地使用权的很少见。施工规划征地的倒是不少。


清雯一笑


这个问题有点问的不太清楚,是指农村所有土地还是耕地或基本农田?是农村所有土地是长期的,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不是国有。归村集体全体村民所有,永久性的,任何建设需要,必须经全体村民同意,依法进行补偿,国家征用也是有偿使用。农民只有在本村拥有土地生产承包权。不得出租,转让和买卖。只能用作农业生产。基本农田可以种一切农作物,养殖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因此农村土地不是长期永久性的。土地流转经营权是在农民土地承包权年限内,不得超过农民生产使用权年限。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用作农业种植业。


希望的乡村


地球存永久规律性,土地,荒山,农田在地球上的物质材料存在,改造性,发展性,利用性依能存在着,可是换代,换人,换政策在向前进步,无法固定永远永久,无固定人的生命寿命永久性存在活着与霸权,霸物″,时光时任有期享受,有期享有一切东西"梦想待发展与创造,先进与落后,求进必然性理念,贪心不足自私抄劳是空想难应对时代新正在处于变迁言行的事实…


手机用户50333923888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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