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證券法修訂草案精簡優化證券發行條件

證券時報e公司訊,證券法修訂草案今天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在“證券發行”一章中將“一般規定”和“科創板註冊制的特別規定”合併,精簡優化證券發行條件,將發行股票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要求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的發行條件。取消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明確證券交易所等可以審核公開發行證券申請,並授權國務院規定證券公開發行註冊的具體辦法。 (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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