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避税=严查

社保入税已经开始施行,很多企业都坐不住了,为实现税筹达到降税目的,通过常见的“工资拆分”方式铤而走险。工资发放一部分,剩余部分的工资通过个人账户或者找票报销的形式发放了!找发票避税的方法切勿长期使用,免得得不偿失。企业发展,偷税这个坑最好不要踩

这样避税=严查!

一、现金发放工资

目前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几十上百员工的公司,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公司的位置也不在未通网未通电的偏远山区,工资全部通过现金发放正常吗?稍微一想,就很明显的漏洞。


这样避税=严查


二、补贴不申报个税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伙食(午餐补助除外)、节日、交通、通讯(现金发放)、住房补贴(现金发放)、生日(实物或购物卡等福利)等补贴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个税申报。

按照正常缴纳个人薪金所得税得情况下,可最高达45%的税率。为了避免这么高的税,很多公司就会通过补贴的形式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三、大量员工零申报

目前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很多企业大量员工零申报。少量零申报还行,多了有点说不过去啊,毕竟这么大一个企业不可能每个人的工资都低于5000元啊,尤其是年底企业盈利还很高的话,就更说不清楚了。再与同地区同行业的一比较,明显偏低,那又要税务稽查了。

四、虚开抵扣

都知道增值税专票除了可以做成本外,还可以进项抵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都心心念念的想要专票,因为可以降低增值税。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缺票的情况,缺成本票、缺进项票。没票的后果就是多交税,少拿钱。可是谁又愿意呢?所以很多企业就会选择虚开!接收方将收到虚开的专票拿去抵扣,国家损失的就是一大笔税收,因此国家对虚开这块管控的特别严格。所以虚开不可取,企业还是不要做为好。


这样避税=严查


想要少交税不是不可以,方法一定要正确!总部经济招商,不用实体办公就能达到降税的目的。

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名,工商,银行,税务办理完成之后,就可正常经营,开票就要纳税,其中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的:以100万营业额为例,核定10%后,按照1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5%-35%累进制计算,算出来的结果就是100万需要交的个税了。而增值税由于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按照3%缴纳,申报纳税的次月还可获得额外的返还奖励。附加税则是缴纳增值税的6%,营业额的0.18%。

个税:100万/1.03*10%(核定应税所得率)*20%-1.05万=0.9万

增值税:100万/1.03*3%=2.91万

附加税:2.91万*6%=0.17万

100万营业额纳税3.98万。税负直降。当然了业务真实性非常重要哦。正规企业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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