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代女性的那些惨无人道的刑法

古代的刑法皆残暴无人道,但是最开始是没有针对女性的刑法。


随着女性罪犯的加多和管理,慢慢的也形成了一套针对女性的刑法。


先从教轻的说起,只受一些皮肉之苦

拶刑(指夹板)

“拶邢”主要是针对女性犯人惩罚小错或者是对敌国间谍女犯人 刑事逼供所用。

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十指连心,痛苦加倍。

这一刑法在最开始时比较好用,但是在后面各国都有对自己的女下属进行相关的训练,夹手指的作用并不大,后面又发展为用3寸长的银针从指尖插入,从而发展为后期的针刑。


浅谈古代女性的那些惨无人道的刑法

拶刑


站砖

故名思意就是站在砖上,如果放到现在可能会觉得很惊讶。“这也算是一种刑法吗?”

其实在古代从宋朝以后开始流行裹脚,女性都特崇拜三寸 金足,很多女性从小都开始裹脚,以至于脚骨 都是变形的,如果把裹脚布去掉,不穿鞋子根本无法站立。

站砖的施行过程就是将女子的裹脚布去掉,然后让其站到两块砖上面去,由衙役搀扶着。一半不过半小时,两腿发酸、身体发抖,甚至会大小便失禁。

红鞋

红鞋也叫红绣鞋,把一双铁质的秀鞋放到火中烧到通红,然后让犯事的女犯人穿上,走上一尺之路,便是行刑完毕。轻者双足残废,重者都会因疼痛而死。

清·俞樾《茶香室三钞·红绣鞋》:“按今小说,有所谓红绣鞋者,铸铁为鞋,烧红,使人著之。”


浅谈古代女性的那些惨无人道的刑法

红绣鞋


墨刑

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标志,以后再也擦洗不掉。


这个刑法在清代主要用于那些奴婢逃跑的刑法,但是对于逃亡的奴婢凡是七十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者可以免于此刑法,最开始是在刺字在脸上,后来在康熙四年规定可以与盗窃罪犯一样刺字到小臂处。可新政颁布以来,逃跑的奴婢越来越多,又改成了刺于脸部。

在古代基本上在脸上刻字了之后就等于毁容了,一般纹上了之后就必须带着耻辱过完一生。


以上几种刑法皆为教轻的皮肉之苦,下面说说最为不人道的几种残忍酷刑

杖刑


浅谈古代女性的那些惨无人道的刑法


古代大多数犯事者都会受到杖刑,简单点说就是脱了裤子打屁股,一直打到屁股开花为止。

但是古代对女性的杖刑,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

去衣受杖


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女性来说不仅有皮肉之苦,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更可怕的是,妇女受刑时,原告方的亲戚朋友都会过来观看,此为“看打”。

被告妇女不仅要光着脚过堂,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前来观看的不仅有案件当事人,而且地痞无赖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

在清代还有的知县故意将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将妇女定为奸淫,这样知县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让被

告妇女裸体受杖。


浸猪笼(并非刑法)


在封建社会,如果发现女子与其他男子关系不正当,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调情,就可以报给村中非常有威望的长老,一旦被确认成为事实,男的就会被乱棒打死,女的就会被放进猪笼扔入河中淹死。

但是这种处罚方式多用于民间,官府一般不允采用。


宫刑(幽闭/椓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

想必大家对男性宫刑都多少有了解,反之女性的宫刑则更加残酷。

在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

“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幽秃私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

意思就是用棍棒击打女性腹部,会有一个器官掉落到幽部,不妨碍排泄,但是从此无法完成人道。

其中在清朝吴芗又提出独特的见解。他说,妇女幽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平时不曾坠下来,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住幽道,无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还可以用针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坠。

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此刑法一般用于皇宫中不检点的宫女,或者是民间不守妇道的妇人。


纵观整个封建时代,各种酷刑层出不穷,好在现代社会考虑到这些刑罚太过残忍,已经基本废除,仅保留了监禁和死刑,用以震慑违法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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