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今天和大家聊一下,一個特別欠揍的話題:

“意外險包含被別人打嗎?”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首先根據意外險的責任免除條款:

被保險人是因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原則上即使無緣無故被別人打了屬於民事責任問題,不是保險責任問題,所以被人打了以後,應該向打人方進行索賠。

ok,講完了,大家都散了吧……別、別、別當真,我們繼續看。

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被人打傷,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但在獲得對方的賠償後,保險公司還會不會再賠錢?

上文說了要獲得意外險的賠付,肯定需要發生了意外傷害事故。但具體就需要看保險業裡是怎麼認定意外傷害事故的,讓我們具體的來看一下吧。


什麼是意外傷害事故?

在保險裡的意外傷害事故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那被人打傷確實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但那被人打傷一定可以獲得意外險的賠付嗎?

這不還有免責條款管著:“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被謀殺、毆鬥”

如果是上述原因的,那麼意外險肯定不賠付的。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聽說只能獲得保險或對方兩者其中一方的賠償,不能雙重獲賠,這是真的嗎?

我們先看看《保險法》的第46條是怎麼說的。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簡單來說,被人打傷後,既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也可以再要求對方賠償。

為什麼在現實中,有人被打傷後,獲得對方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卻沒獲得賠付?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說到這個,要特別說一下一般人對於意外險理解的誤區。簡單來說,

平時所說的意外險可以分為兩塊,一個是意外傷害保險,一個是意外醫療保險。前者針對意外傷殘或意外身故的,後者是針對因為意外事件而產生的醫療費,注意,是醫療費。

在現實中,有人被打了,如果達到傷殘等級了,那麼獲得對方賠償後,仍然可以再獲得保險公司對於傷殘對應保額的給付。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如果被打了,沒有達到傷殘等級,只是去醫院治療,產生醫療費,那麼獲得對方足額的賠償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獲得保險公司對於醫療費的賠付了。具體的,我們需要回歸到我們所購買的意外險裡面是怎麼約定的。

對於意外醫療的費用,這裡有兩份不同的合同,雖然描述略有不同,大意一樣:意外醫療不能重複報銷!

合同一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合同二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所以在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時,需要扣除對方已經賠付的醫療費,如果對方賠付的醫療費少於實際的醫療費,那麼不足的部分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理賠。這個只針對意外醫療費而已,如果是意外傷殘金或意外身故金則不受這個限制。

總而言之

如果被人打傷,如果不是責任免除的狀況的話,可以同時獲得對方和保險的賠付。其中,從兩者獲得的意外醫療費用總和一般不會高於實際醫療費用,除非你購買的保險沒有上述“扣除”那個約定(一般也是不大可能滴)。

意外傷殘金、意外身故金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額獲得理賠,與對方怎麼賠償沒有關係。

多說一句,如果被人打,可以向對方索賠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最最最後的總結

除意外醫療費用這一塊不能重複報銷之外。其他的,是你的一定都是你的。

被人打傷,可不可以獲得對方與意外險,雙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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