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慄:擔保需謹慎 執行有力量

近日,江西省上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2017年,王某介紹榮某向黃某借款5000元,王某為擔保人,雙方約定借款期限三個月及利息。到期後,黃某經多次催討無果,榮某甚至外出躲避,下落不明。無奈之下,黃某對王某提起訴訟,黃某勝訴並自願放棄利息部分。

執行中,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法律文書,王某收到上述材料後,積極申報了個人財產情況並承諾會盡快履行案件。

一週後,王某主動將5000元轉入法院賬戶,案件成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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