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传奇兵工厂-巩县兵工厂


巩县兵工厂曾是上世纪初中国四大兵工厂之一。1915年袁世凯决定建设,抗战爆发后迁往湖南烟溪,并改名第十一兵工厂。抗战胜利后,迁到武汉,制造手榴弹、信号弹、枪榴弹和掷弹筒,并整修枪炮和战车。后于1950年3月转迁台湾高雄,并入第六十兵工厂,第十一兵工厂结束。巩厂自筹建以来,先后征地10余次,面积达700亩。其制枪厂机器系1914年由陆军部向美商布来德公司订购拨给,1922年运到厂。

1925年自行安装使用;炮弹厂机器一部分由汉阳兵工厂调拨,一部分由汉阳兵工厂代向丹麦文德公司订购,均由洋商代行安装;机器厂机器系1917年向丹麦文德公司及美商布来德公司订购,工厂监视安装;动力厂锅炉及发电机购自德国西门子公司,由西门子公司安装。全部机器设备新式齐备,1921年投产后,当年又添手枪房,附设于机器厂内;1922年扩充炮弹厂;1923年春建枪厂;1927年扩充机器厂翻砂房;1928年添建迫击炮弹厂房及炸弹厂房。

1921年至1926年,制造山、陆炮弹;1925年添造毛瑟手枪、手榴弹、航空炸弹,150毫米重炮弹;1926年仿制成手提式机枪;1927年添造82毫米迫击炮及炮弹、木柄手榴弹;1928年添造150毫米迫击炮及炮弹、德国1898年式7.9毫米毛瑟枪、俄式带轮马克沁重机枪。至1935年月产能力:7.9毫米步枪1800支,75毫米轻榴弹、38式野炮开花弹,150毫米重榴弹5200发,82毫米迫击炮弹1700发,150毫米迫击炮弹690发,木柄手榴弹4600枚。


1921年至1926年制造山、陆炮弹时,自行设计出子母弹引信,为国内首创;1926年仿制的手提式机枪,对原枪进行改进,增加扳扣,达到射停自如,克服了过去击发时不能停顿的缺陷,制成150毫米迫击炮弹钢质壳,较当时各厂用生铁铸成的弹壳杀伤力强;制成的俄式马克沁重机枪,带有双轮,具有移动方便,使用灵巧的优点。该厂从德国引进1924年式7.9毫米毛瑟枪全套图纸资料和祥板,经过改制,

于1935年试制成新式步枪,与当时各厂仿制外国的几种步枪比较,质量最优,初名24年式步枪。在试制过程中,蒋介石曾亲临视察,经兵工署长俞大维上报批准,将此枪定名中正式步枪。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多次遭日机轰炸,损失惨重。11月奉令迁往湖南株洲;1938年春又在湖南安化县烟溪镇选定新址.1940年,兵工厂再次奉命搬往重庆。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时,有员工兵夫5114人,有各类设备1I78台。

主要产品月产能力:枪弹130万发,75毫米炮弹4000发,手榴弹14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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