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昌黎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告


扩散!昌黎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毛皮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3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目前,我县毛皮动物养殖即将进入春季取皮季节,根据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和我县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管控的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全县皮毛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所有毛皮动物养殖场(户)实行封控隔离。养殖户要做好自身防护,自行居家隔离,不允许外出聚集。严禁毛皮动物对外扩散,皮张与胴体由养殖场(户)自行封闭处理,鼓励养殖场(户)对毛皮动物胴体实施无害化处理。

二、规范取皮行为。养殖场(户)在取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秦皇岛市畜牧技术规程》,采用标准规定的电击使动物瞬间无痛苦彻底死亡的方式进行屠宰,然后进行取皮,禁止使用击打、敲击等不规范的处死方式,取皮操作应在毛皮动物死亡30分钟后进行,严禁在毛皮动物尚未彻底死亡的情况下取皮,实现文明屠宰、文明取皮、保护动物福利的目标。

三、禁止交易和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闭昌黎皮毛交易市场,禁止市场内毛皮动物及其制品的一切交易行为。严禁市场外养殖场(户)和商户对毛皮动物活体、皮张和胴体进行交易,严禁在养殖场外放置、运输毛皮动物胴体。

四、严禁食用胴体。禁止食用毛皮动物胴体,严禁对毛皮动物胴体进行加工和销售,严禁在微信、快手等网络媒体传播毛皮动物取皮、胴体加工和食用等视频。

五、严格落实责任。毛皮动物管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皮毛园区管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网信办和各乡镇、南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毛皮动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乡镇、南区管理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毛皮动物规范化养殖、文明屠宰及胴体管理工作,组织县森林公安局加强毛皮动物保护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办公电话(2023320),受理各类涉及毛皮动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毛皮动物取皮和胴体管理执法大队,对公路两侧及毛皮动物屠宰点、胴体收购点、加工点和冷库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野蛮取皮、胴体交易、胴体加工等行为;负责对毛皮动物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县公安局:梳理各类网络销售信息,依法依规对通过网络等手段进行宣传和销售毛皮动物胴体及制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

县网信办:与县公安局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实现网络舆情信息等共享;全程监督网络舆情,及早发现对毛皮动物野蛮取皮和胴体及制品网络宣传和销售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交通局:负责对毛皮动物及胴体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违规运输车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毛皮动物胴体及其制品流通监管,坚决打击加工、出售毛皮动物胴体及其制品行为;规范餐饮行业秩序,严禁毛皮动物胴体及其制品流入餐桌。

皮毛园区管委:负责监督皮毛交易市场疫情期间关闭市场。

各乡镇、南区管理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管理队伍,强化与相关部门执法衔接,严格管控辖区市场、街道和车辆,禁止毛皮动物及制品的运输和交易,同时对辖区冷库等场所进行排查;负责对需无害化处理的毛皮动物胴体进行收集,报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处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明白纸、横幅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县养殖户规范化养殖、胴体规范化处理,确保我县毛皮动物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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