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不同兩個省,能同時建立兩個社保賬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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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理論上是不能重複參保也不能重複享受社保待遇。

目前我國的社保分為兩個大類,即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城鎮職工社保分為在崗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兩種參保對象,在崗職工在用人單位註冊地參保,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只能在戶籍所在地辦理職工社保,如果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職工社保後就業的,可以將社保關係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來繳納;城鄉居民社保一般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繳納,如果外出就業的,用人單位辦理職工社保的,在老家辦理的城鄉居民社保應立即停繳,待今後辦理退休時再進行轉移和歸集。現實中重複參保現象時有發生。雖然我們在辦理社保會保險時,是按照本人身份證來作為唯一的識別號,但由於全國沒有實現社保聯網,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之間也沒有聯網,所以部分人群,特別是那些在外務工的人員,在家鄉辦理了城鄉居民社保,外出務工後,用人單位辦理職工社保,造成了重複參保現象。那重複參保了該怎麼辦?如果發現資金有重複參保的,要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進行具體的分析。如果既在老家辦理了城鄉居民社保,又在用人單位辦理職工社保的,在單位辦理了職工社保後,及時將在老家的居民社保停掉,對於重複繳費年限的城鄉居民社保進行退費處理,沒有重複部分的繳費年限,在今後辦理退休時可轉移歸集到退休地辦理退休,但是城鄉居民社保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職工社保的繳費年限;如果既繳納了城鄉居民社保,又繳納了職工社保的,到了退休年齡不能同時領取兩份退休待遇,已經領取了的,必須退回一份養老金待遇。

綜上所述,同一個人是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的,重複參保是不能同時享受重複待遇的,如果發現重複享受社保待遇的現象,社保部門都會及時制止,並要求退回重複領取的待遇。


碧雲河


可以的,我剛參加第一份工作的時候,在深圳上班,公司也在深圳,社保買的無錫,無錫也有分公司。在這份工作之前我也打過暑假工,社保當時也買了,買的深圳的。現在我要回長沙了,到時候還要再辦個長沙社保號。就是不知道社保平臺連網沒有。如果能連網可以直接轉到長沙更好了


小崔IT


國家相關規定,每個人只能參加一份社保,這個是毋庸置疑的。但由於目前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如果是不在同一省份的話,理論上來說是可以辦理重複參保手續的,本省內自然不可以,會被系統提示重複參保。實際上,重複參保並不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其他的好處,以後你養老保險核查時會以重複繳費為由申請退出其中一份的重複繳費部分,沒有任何其他有利可言。


九叔視界


理論上不可以在不同城市同時交兩份社保,但實際上具有操作的可能性。

1、根據規定,每個人只能參加一份社保

2、但由於目前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不再同一省份的兩地是可以辦理重複參保手續的,本省內自然不可以,會被系統提示重複參保。

至於說後果,主要涉及養老保險:今後只能以重複繳費為由申請退出其中一份的重複繳費部分,沒有任何其他利益的。


daazhu1


全國還未聯網,不同兩個城市可以同時繳納社保的,但最終只享受一個地方的社保福利。等於說你交重複了,白白多交錢。建議還是工作在哪裡就在哪裡交社保,不同地區可以轉接社保的,具體可以諮詢當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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