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CEO:免受有害信息侵害 應制定互聯網管制法規

中新網4月1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社交媒體“臉書”CEO扎克伯格近日呼籲各國政府,制定新的全球性互聯網管制法規,來保護社會免受有害內容侵害,並保障選舉的公正性、保護人們隱私等。

脸书CEO:免受有害信息侵害 应制定互联网管制法规

資料圖:美國社交媒體平臺臉書的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 中新社記者 鄧敏 攝

扎克伯格3月30日發表聲明指出,在最近備受爭議的“有害內容”問題上,他認為各方應該界定有害內容的標準,並要求有關公司創建系統,把有害內容減至最少。

他指出,“臉書”確實有責任確保人們的安全,而這意味著界定什麼是恐怖主義宣傳、什麼是仇恨言論等。

扎克伯格說,互聯網公司應對有害內容負責,不過,當人們使用幾十種不同的共享服務時,從互聯網上刪除所有有害內容是不可能的。他說:“這些服務都有自己的政策和流程,因此我們需要一種更標準化的方法。”

他表示,一種或者可行的辦法是讓第三方機構制定管理有害內容分發的標準,並根據這些標準來審查公司。而監管可以為被禁內容設定底線,並要求相關公司建立將有害內容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系統。

脸书CEO:免受有害信息侵害 应制定互联网管制法规

資料圖:當地時間2018年4月10日,美國社交媒體平臺臉書的首席執行官扎克伯格在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和商業、科技和運輸委員會舉行的聯合聽證會上作證,並就臉書數據被濫用等問題道歉。 中新社記者 鄧敏 攝

在保障選舉公正性問題上,扎克伯格指出,立法對保護選舉很重要。他說,“臉書”已在政治宣傳方面做出重大調整,包括規定廣告商在購買政治廣告前,驗證他們的身份。

然而,決定某個廣告是否屬於政治宣傳並不都那麼簡單,扎克伯格說,如果監管機構能制定統一標準,“臉書”在審查有關內容方面也會變得更有效。

在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扎克伯格說,世界各地人們都呼籲按照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隱私進行全面監管,他對此表示贊同。

他認為,“如果更多國家將GDPR等監管措施作為共同框架看待,這將有利於互聯網。這些新法規應保護用戶選擇如何使用自己信息的權利,以及在犯錯時對相關公司進行相應的懲罰。”

扎克伯格最後還表示,有必要立定新法,保障數據可移植性的安全。他說,如果你與某項服務共享數據,你應該能將這些數據轉移到另一個服務。這給人們提供了選擇,並使開發人員能夠創新和競爭。

扎克伯格稱,“我們建立了先進系統來發現有害內容,保障選舉不受干擾,使廣告更加透明。但人們不應該依賴個別公司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應該進行更廣泛的辯論,討論我們的社會需要什麼,以及監管能起到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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