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情急之下设“冷静期”。网友:病急乱投医


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情急之下设“冷静期”。网友:病急乱投医

“本来夫妻关系已经很恶劣了,说服另一方同意离婚就挺难的,现在再出个什么冷静期,还要让婚姻里的受伤害方煎熬到几何?”身为律师的任小玲对于离婚难问题很是气愤。

在她经手的离婚案件中,有很多婚姻是早离一天就能让受伤害方早一天跳出火炕的。比如一方出轨、家暴等情况,却苦于取证难,加上对方咬死了就是不离婚的情况,一时半刻很难把不该再继续下去的烂透婚姻给离掉。

现在又针对离婚率连续上涨问题提出“离婚冷静期制度” ,说实话,设这个冷静期真心没必要。如果一定要设冷静期,那也应该设结婚登记中的冷静期。因冲动而结婚,往往会导致结婚之后家庭责任感不强,婚姻关系不稳定,继而导致离婚率的上涨。

“如果双方是冲动离婚的,可以去复婚,但如果一方坚定的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甚至以语言或者暴力相威胁,那么,再设定这个离婚冷静期就会产生更加严重的问题。”

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情急之下设“冷静期”。网友:病急乱投医

在任小玲经手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因为婚后发现男方对女方没有爱护、尊重,对家庭也没有责任心,结婚一年多,男方工资一分未见,平常都是花女方的钱,而且生活中还经常侮辱女方、吵架时扇女方耳光等暴力行为。

为了表现自己的孝心,男方坚持让父母同住一起。后来因为公婆的经常性教唆,男人提出让女方把婚前房产卖掉,再买一套让父母搬进去住,并且要写男方父母的名字。

女方不同意,男方就各种找茬干仗。男方父母也帮着一起跟儿媳打架。女方看清了男方一家的丑恶嘴脸提出离婚,男方却咬死了不离,还放狠话:“我就是不离,我就要拖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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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在调解过程中男方就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哭的声泪俱下的,说女方是他这辈子唯一深爱的女人,坚决否认动手打过女方,后来说漏嘴,就解释是被女方气到忍无可忍才动的手,而且自己也没使多大劲儿。

问他卖女方婚前个人房产给自己父母买房是什么意思?明明父母在农村有自己的房子可以住。男方说他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只是想先让女方垫付,以后会慢慢还的。又问为什么得写他父母的名字,解释就更荒唐了,说是为了留住女方,那么好的媳妇,怕万一哪天被别的男人看上给抢走了。

如果买的房子写父母的名字,女方就会看在房子的份上不敢跟他离婚。

当时听任小玲说到这儿,我是真没忍住,笑了。真是头一次听说,留住一个深爱的女人是用拳头和“打劫”女人的财产。电视剧里也没见过,真是不要脸到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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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起案件中,女方嫁给男人并未被男人视为家人,反而成了他们吃定了的“大户”。而女方又不愿被一辈子吃定。何况男方一家又都个个儿戏精上身,关起门儿凶神恶煞,有外人在又是另一副可怜样儿,这种两面三刀儿的小人,没有一个女人甘愿被“打劫”财富。

折腾到第三次开庭,已经是快三年时间了,男方见实在拖不下去了,又提出让女方把婚后自己给买的几件衣服的钱,几支护手霜的钱,甚至一个充电宝的钱等等合计还给自己,另外还得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

最后,他的这些无理要求当然没有得逞。但是,这期间一次又一次调解,又是取证难,又是哪些证据不能被认定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等各种理由,让三年前就已经破碎的婚姻非得再耗上那么多时间才判离,这里面,对于婚姻里受伤害一方是何等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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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来就是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成年女人一对一的事,离个婚还得被设置冷静期。说好的婚姻自由呢?

离婚率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并非所谓的冲动造成,冲动离婚的实在属于极其少数。就算是为了规避冲动,那也应该是设置结婚冷静期才更有必要。婚前设置冷静期,不允许闪婚,那才是从源头上遏制离婚率上涨的更有效方式。

​单纯为减少离婚率而去设置所谓的“冷静期”,不过是“病急乱投医”罢了,除了让婚姻里的受伤害方不能对伤害及时止损,还浪费了很多没必要的公共资源。

真正想离婚的人,谁拦也没用,不想离的人,谁拆也诉不散。设置离婚冷静期,并不能让夫妻破镜重圆,只会让“劫富”者更嚣张。

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持续上涨,并且也因为离婚而带来另一个让人痛心的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犯罪当中,因为父母离婚而没有得到很好照顾的被告人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些现实的问题当然得解决,但绝不是靠单纯“设置离婚冷静期”就能解决的。

生活在缺爱或者暴力家庭中的孩子,心灵受伤害程度甚至比离异家庭的孩子还要大。所以,综合衡量,设置“结婚冷静期”或者“生孩子前冷静期”,任何一个都比“离婚冷静期”更能体现婚姻的严肃性和对孩子及家庭的责任心。

今日话题:对于我国离婚率连续15年上涨问题,你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会让离婚率下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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