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在如今這個結婚率與離婚率幾乎持平的時代,“離婚”二字幾乎和“吃飯”一樣簡單。但時間若回溯到20世紀初期,“離婚”這是女性想都不敢想的兩個字,但就是有這麼一個“傳統”的女人,不光離了婚,還在離婚後到東吳大學教授德文,次年擔任了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雲裳服裝公司總經理,

她就是張幼儀,一個被離婚成就的女人。

《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以下簡稱《小腳與西服》)是由張幼儀的侄孫女張邦梅通過張幼儀的自述編纂整理而成的,在民國初年,徐志摩、林徽因以及陸小曼的感情糾葛是當時的一大熱點話題,就算是今天,也是學者爭相研究的話題之一,反觀原配張幼儀,好像變成了編外人員,淡出大家的視野,2011年此書出版後,人們才突然瞭解到原來徐志摩的原配夫人,不僅不是一個思想封建守舊的舊中國女性,反而是中國婦女解放的一大里程碑。這本書也揭開了民國時期,新舊思想發生碰撞時,女性真實的生活狀態。

《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


在中國,女人家是一文不值的

1900年張幼儀出生於江蘇省寶山縣,父親是當地有名的醫生,當時張家的聲望和地位可以用一個東西來說明,那就是轎子。和現今差不多,當一個人開豪車的時候,90%是富貴人家,而當時的張家,是寶山縣唯一一戶擁有兩頂紅色轎子的家庭,張家祖上是朝廷命官,兩頂轎子都是御賜之物,可見家世顯赫。

張家一共有十二個孩子,但從書中可知,她母親只會跟別人說家裡一共八個孩子,因為剩下四個均為女孩,在《小腳與西服》中有這樣一段記載:家裡生男孩時,傭人把他的臍帶收在媽媽床底下的一個罈子裡;生女孩時,就會把她的臍帶埋在屋子外頭。所以,從一開始灌輸進她腦子裡的思想就是女人家是一文不值的。小時候,要聽父親的話;嫁人了,要聽丈夫的話;如果守寡,就要聽兒子的話。

《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張幼儀和其家人


張幼儀沒有纏過腳,因為二哥不忍妹妹遭受如此痛苦,所以張幼儀有一雙大腳,也是這雙大腳,帶著她走進了一個嶄新、廣大、開闊的世界。不知是因為哥哥們都出國遊學的影響,還是因為她自己的那雙大腳,少年時的張幼儀,最大的願望就是去求學,但是在那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時代,張家是沒有足夠的金錢去供女兒讀書的。即使是這樣,求知的種子依然沒有被掐滅,而是在年僅十歲的小幼儀心中生了根。

兩年後,她最小的妹妹出生了,老天可能聽到了她的願望,在小妹妹半歲時,“給”了她一所學校,那是她自己在報紙上發現的,學費便宜的讓人不敢相信,父母也沒法抱怨其他,就這樣,張幼儀開始了自己的校園生活。

《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張幼儀


她說過:我的求知慾不知道從哪裡來,我有兩幅臉孔,一副聽從舊言論,一副聆聽新言論。一部分停留在東方,一部分眺望著西方。我具備女性的內在氣質,也擁有男性的氣概。

但讓她沒想到的是,美好的校園生活只持續了一年,命運的齒輪永遠不會停止轉動,十三歲那一年,她遇到了改變她一生的那個人。


在中國,我要嫁給家人為我相中的男人

提起張幼儀,就不得不說說他的家人,張家十二個孩子有一半成了上海灘乃至全國的知名人士。大哥張嘉保,是上海棉花油廠的老闆,二哥張嘉森(張君勱),是中國國家社會黨的創辦人,曾任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主席,是民國時期頗為活躍的政治家;四哥張嘉璈(張公權)曾任中國銀行總經理,辭職後任鐵道部長、交通部長,領導完成新建鐵路長達1000英里,抗戰勝利後,任東北行營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央銀行總裁、中央信託局理事長等職。八弟張禹九 ,是30年代新月派詩人,還是著名的新月書店的老闆;小妹妹張嘉蕊是服裝設計師,知名的社會活動家。

她的第一任丈夫徐志摩就是四哥幫忙挖掘的,當時四哥張嘉璈在杭州府中學堂視察的時候,被徐志摩的才情、書法折服,當天就打聽了徐志摩的來歷,給徐家寄了封信,希望能聯姻,沒過多久,徐志摩的父親就親自回信說到:“我徐申如有幸以張嘉璈之妹為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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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與徐志摩


當兩人都看過對方照片時,張幼儀說了一句:“我沒意見。”徐志摩說了一句:“鄉下土包子。”但從別人口中可知,張幼儀並非什麼“土包子”,有書記載同代文人筆下的張幼儀是標準的大家閨秀:“其人線條甚美,雅愛淡妝,沉默寡言,舉止端莊,秀外慧中。”所以,從一開始徐志摩就不喜歡張幼儀,迫於父命才與其結婚。”

古有《禮記·昏義》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意思是說兩人結婚,先要各行其責,盡了義務,愛情自然就來了。張幼儀也一直相信,只要她盡了對孃家的義務,兩人自然會白頭到老。

但婚後的生活與想象的不同,張幼儀除了每天“晨昏定省”,就是伺候公婆,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當時她才十五歲。而徐志摩自婚後,就早出晚歸,即使是在家裡也不與張幼儀說些什麼,夫妻之間只履行基本的夫妻義務,因為在徐志摩的腦子裡,張幼儀觀念守舊,又沒受過什麼教育,就像“小腳”與“西服”,格格不入。

結婚五年後,張幼儀得到了公婆的允許,坐船抵達了馬賽港,與徐志摩團聚,相聚的日子並不好受,可以想象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每天勉強和自己住在一起的心情,由於不懂外文,張幼儀的日子過得格外無聊,就像一個保姆,天天做飯洗衣服,收拾房間,她渴望著徐志摩能帶她出去轉一轉,可是始終沒有等到。

在第二個小生命來臨時,張幼儀是無助的,遠在異國他鄉,她根本不知道怎麼去照顧自己以及肚子裡的孩子,而當聽到徐志摩說把孩子打掉時,她第一次開始懷疑起了這個他哥哥百般稱讚的男人,她的懷疑也沒有錯,不久後,這個男人一聲不吭的丟下還懷著孩子的她逃走了。

《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張君勱、劉文島夫人、懷孕的張幼儀和劉文島


那段時間的張幼儀孤立無援,文中說到:“以前我們整個夏天都用扇子,天氣轉涼後,就把扇子丟在一邊,就像被徐志摩孤零零丟在沙士頓的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一個遭人遺棄的妻子。”

她想過自殺,但是傳統的觀念在提醒著自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孩子出生後不久,徐志摩來信了,相約見面,第一句話就是:我沒時間等了,林徽因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婚不可。就這樣,張幼儀成為了新中國第一個離婚的女人。


我的人生分為“德國前”和“德國後”

張幼儀說:“我一直把我的一生看成有兩個階段:“德國前”和“德國後”。去德國以前,我凡是都怕;去德國以後,我一無所懼。

離婚後,張幼儀獨自一人在德國待了三年,就是這三年的時間,讓她蛻變成了一個堅強獨立的新派時尚女性。從回國開始教授德文,到出任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的副總裁,再到雲裳公司的總經理,她用她一個接著一個的頭銜向世界訴說,

沒了徐志摩我依然可以活得很好

每天上午九點她會準時出現在辦公室,開始一天的工作,下午五點,請了老師教授自己文學知識,彌補兒時沒有上學的遺憾,上完課又會到自己的服裝店幫忙,晚上摸兩圈麻將結束一天的行程。張幼儀展現出了她在生意和財務方面的能力,又操作股票期貨,慢慢的積累下豐厚的資金,成為了當時有名的女企業家、銀行家。

《小腳與西服》:淺析新中國第一個通過《民法》離婚的女人

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


說她傳統,是因為在思想上,她依然遵守著自己應盡的責任,媽媽在結婚時告訴她:不管丈夫和你之間發生什麼事情,你都得以同樣態度對待公婆。她記住了,所以,在公婆因為陸小曼的無理與不孝,逼不得已搬出家門來投奔她時,她在自己家不遠處為公婆蓋了兩棟房子,侍奉到百年,因為這是她孩子的長輩;在徐志摩落魄時她每月寄錢來幫助他,因為徐志摩是她孩子的父親;在公公死後,她也像公公一樣依舊每月給陸小曼三百元供養她,是因為她認為這是兒子的責任。她是伴著這些傳統觀念長大的,即使變得多麼西化,她也沒辦法丟棄。

張幼儀說過:“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如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辦法成長,她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徐志摩也在離婚後讚歎道:“一個有志氣、有膽量的女子,這兩年來進步不小,獨立的步子站得穩,思想有通道。”

回想她這一生,遇到許多不公之事,幸好苦盡甘來,在她不纏腳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此生不凡,她放過了那個不愛她的人,為自己贏得了前半生沒有得到的尊重,也在53歲時遇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

她就是張幼儀,一個被離婚成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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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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