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东莞新房备案6个月后可调价“无下限”!不允许搞双合同

东莞出台楼市新政!2020年3月5日起

,市发展改革局不再受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开发企业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时,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商品房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

  3月4日东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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