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鲵、鲟鱼等特种水产养殖不受“禁食名单”影响

“原本以为奋斗了10年的创业项目就要夭折了,哪想峰回路转,太好了。”近日,句容市下蜀镇的泉龙珍稀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汤传全十分高兴,看着自家的养殖池里“优哉游哉”的大鲵,提着多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原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呼声日渐,成为各方面普遍赞同的意见。一时间,我市的3家涉及大鲵、鲟鱼等特种水产养殖的企业负责人都有些“担忧”,生怕经营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

2月24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大鲵、鲟鱼等都名列《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所以此次的“禁食名单”并未将它们列入其中。

在镇江水中仙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池内多条鲟鱼“舒适”的游动,不时追逐着投放的饵料。“我们这的鲟鱼养殖规模较大,工厂化养殖池有3000多平方米,网箱养殖面积超4000平方米,往常的销售很不错。”企业负责人孙爱义告诉记者,一开始闻听要发布“禁食名单”后,他着实有些不安,生怕一旦鲟鱼“榜上有名”,企业发展又将何去何从。“我当时十分担心,直到真正在网上看到《决定》后,才宽心了。”

近年来,随着工商资本的不断投入,扬中、丹徒、句容等地涌现出一批以刀鱼、美洲鲥鱼、甲鱼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为主的工厂化高效养殖基地,2019年新增工厂化养殖面积超15万平方米、总面积近40万平方米,较2018年增长了62.5%。(周迎 马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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