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首例涉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案宣判

大西寧網消息:3月10日,西寧市城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西寧市首例涉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犯罪案件,

當庭判決被告人馬某林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馬某榮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隨案移送的賭資人民幣30900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西寧首例涉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案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月2日至2月11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馬某林、馬某榮無視相關規定,仍召集李某某、謝某、曹某某等人在其租住的位於本市城東區某住宅樓內,以打麻將、撲克牌的方式進行賭博。期間,由被告人馬某榮為參賭人員做飯並與被告人馬某林一同給參賭人員提供香菸及茶水。二人先後從中抽頭漁利共計人民幣11200元。2020年2月11日,公安機關在上述地點查獲參賭人員3名,同時查扣各參賭人員賭資共計人民幣309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林、馬某榮罔顧疫情和禁令,無視自己和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仍然在自己家中組織人員聚眾賭博,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城東法院綜合該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和被告人悔罪表現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馬某林、馬某榮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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