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姓氏文化

淺析姓氏文化


歷史在發展,社會在進步,伴隨祖國不斷繁榮富強,人們在過上衣食無憂生活的同時,大多數姓氏族人都有意願積極參與到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行列之中,姓氏文化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由此凸顯出來。各個姓氏中有大愛之心和宗親情懷的賢達紛紛投身姓氏宗族建設,建言獻策,或出錢,或出力,或出智,促使培修祖墳、維建宗祠、編篡族譜等宗族事宜遍地開花。


但在宗親組織發展實踐中筆者發現,由於年齡、文化水平、個人素質、認知程度、生活環境等多因素的差異,加之當前宗族內組織機構龐雜,管理混亂,思想意識缺乏統一,導致宗親之間出現不信任、不團結,各自為中心,班子不協調,盲跟盲從,隊伍不純潔的現象。在調研過程中筆者瞭解到,很多宗親甚至連自己參與組織多年的活動是否合法都心中無譜。


一、究其原因,筆者總結如下:


(一)、章程不規範,機構不完善,任務不清楚,目的不明確,措施不得力。


(二)、政策不熟悉,法律法規不熟悉。無合法民間社會組織牌照,屬地管轄不明,宗親組織有別於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不清。


(三)、個人英雄主義嚴重,明主辦會、開門辦會意識淡泊,缺乏全局觀念,自我感覺良好。


(四)、大部分宗親懷感恩之心和虔誠之意積極投身服務於宗族發展的無薪公益,以服務宗親為己任;然而免不了有一少部分宗親屬於一時熱情湊數圖熱鬧,或為謀一己私利而置身其間的,而一但私利無果,就以搗亂為樂。


二、綜上所述,筆者通過分析,提出以下對策:


(一)認清形勢,順勢而為

1、作為具有強烈姓氏同族情懷的現代社會組織,既是姓氏傳統文明時代化的產物,也是符合社會公益、精準扶貧、對口幫扶等新政要求的高效組織形式,其組織本身更應強調合法、合理,這就要求組織在實踐過程中要建立權威的政策對接、法律對接、宣傳對接渠道,保證組織前進的列車行駛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主幹道”上。

2、姓氏社會組織的管理要規範,要明確註冊屬地管轄,從組織規範上建立起宗族信心,擯棄盲目崇拜、貶低自我、踐踏族人的無度散漫。

3、組織的一切行為要遵守政策法規,要以完善合法組織機構為前提,建章立制,明確職責,並擬定一套完善的自我約束監督機制。

4、建立嚴格的入會、考核標準,遵循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社會組織要明確自己的會員範圍,並不是同一姓氏族人就必須要成為會員,因物以類聚,人與群分,三觀不同難以為伍。應將人品、口碑、孝悌道德及現代化徵信作為考察一名宗親的門檻,將有無大愛之心、有無宗親情懷、有無奉獻精神,結合其真實的表現,作為評價一名會員的明鑑。

5、科學精簡化設置族內機構,落實責任到頭制度,要精不在多,科學合理化的安排,事情才有人會做、願做、做得好,避免推萎、扯皮、人浮於事。

6、社會組織有別於政府機關和企業運作,在制度化管理,科學化運作,強調隨意性不能太大的同時,也不建議死搬硬套,忽視人性化、情感式的潤滑。社會工作更多時候需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充分發揮出同姓、同宗、同胞心理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優勢。

(二)、注重個體,從我做起

1、作為宗親組織中的每個個體,首先,要明白姓氏宗親組織成立的目的和意義,清楚看到組織的集體性、公益性、互助性特徵,要帶著強烈的集體觀念、大局觀念、奉獻精神以及公益心參與其中。

2、其次,要樹立責任擔當意識。既然自願參與其中,不分級別,不分貧富,志同道合,就要做到無愧於心無愧於列祖列宗。

3、再次,要宣揚姓氏同胞情懷。在家族內都是自己兄弟,應以互相幫扶、謙虛忍讓、同族共興為榮,以諂強凌弱、倚老賣老、損人利己為恥。

4、與此同時,要以正確的價值情懷評價宗親。人無完人,切莫一葉障目,每個宗親都無需妄自菲薄,只要是誠心為家族公益做貢獻,不論大小都是一份心意,對待他人的善舉我們更不能吹毛求疵、妄加評論。

5、除此之外,對宗族內的職位設置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對待。宗親組織中不論任何職位,都是為自家同胞服務、為自己兄弟積德行善、為後人造福而設置。大多數宗親主觀意識是好的,也想把事情做好,但是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也伴隨宗親組織管理制度化的探索,難免做事情多,試錯的可能性也會相對多,所以就需要每個參與者都多一些包容,多一些諒解,要知道團結和諧是做好宗親事業的必要因素。

6、值得重點補充的是,對待華人華僑回國認親祭祖,我們國內宗親應充分考慮到華人華僑離國久居在外,對回國認親祭祖的一份誠摯期盼。組織在處理好中外宗親、兩岸宗親彼此間關係的同時,要嚴格執行中國的統戰政策,不能隨意為之,挫傷華人華僑的愛國認親感情。

7、最後,借用毛主席的一番話,就是要在開展批評的同時,加強自我批評。自己應該做什麼?而做了些什麼?對得起宗親的期盼與重託嗎?對得起祖宗嗎?審慎對待這份責任和義務,做到三思而後行。

(三)、內外兼修,文化興宗。

1、牢固銘記辦會宗旨,每一個會員都是自己兄弟,姐妹,以誠相待,平易待人。有意見分歧不可怕,爭議出真理,矛盾自己兄弟之間自己處理,切記不能讓外人插手,給宗親丟臉。

2、宗親組織無論擔任什麼職務,都要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在謹記三自,即自謹,自律,自省的同時,加強自身交流學習,充實擔當宗親工作的軟硬實力。

3、遵循祖訓,遵守族規,傳承族風為己任。

4、作為宗族的領頭人、領導層,尤其要做到思路清晰,明白先祖需要做什麼?傳承美德,弘揚精神,睦族諧鄰。現在宗親需要幫助什麼?凝聚民心,增進情誼,互通信息,整合資源,助學濟困。後人需要留下什麼?榜樣的力量,家風,家訓,家規,的傳承。

5、提煉、宣傳並運用《三家》、《三自》教育規範族人言行,把族人培養歷練成為社會有貢獻,為族人有奉獻,為後人有榜樣的優秀族人作出貢獻。為祖國富強增磚添瓦,為當地兩個文明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應有作用。

以上是筆者個人見解,因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果有傷害他人的措辭敬請諒解!


作者,中國地名學會地名與姓氏文化專業委員會~天府一葉

2019年7月於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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