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長大是不斷推翻再重建自己的觀點,那我可能再一次推翻了我對洛可可的看法。
初看畫,我和所有姑娘一樣喜歡洛可可。
因為洛可可誕生在陰柔的時代,雌性的時代。柔媚細膩、 纖弱柔和,放眼望去,全是鵝黃、粉紅、與雪白。
後來,我認為“美即生命力”,開始愛上了野獸派和凡東根,覺得洛可可慘白毫無血色,不過是無聊宮闈中小把戲。
總說優美的品味大多誕生於歌舞昇平的時代。而洛可可美則美矣,背後的那個時代的人們卻普遍缺乏鬥志、毫無危機感,整個上層都處在一種縱情享樂的聲色犬馬中。
無論是在弗拉戈納爾的鞦韆下面窺視姑娘裙底。
還是布歇筆下盈盈一握的腳尖,或像果凍一樣的少女身體。
所有情慾相關的幻想只為了片刻的抽離,而潮水退去後依然要面對乏善可陳的世界。
現在的我再看這些23歲的觀點,發覺自己大概太以一種中國式的、“吃苦耐勞”的三觀、“結果論”的歷史觀、堅定的“反消費注意”思潮去審視洛可可藝術。
事實上,吃苦耐勞並不是同行全球的優秀品質;歷史書上的蓋棺,無法定論某個時代人們的真實生活狀態,消費主義也並非一無是處。
沒有什麼比洛可可更能代表法國的靈魂。就像法國曆史學家說,不管你承不承認,法國的立國基礎是愛情故事,法國曆史的驅動力是浪漫、誘惑、性與愛。
整個洛可可時代,法國人把一種對感官愉悅、細膩、神秘感和人生遊戲感澆灌在他們的一切行動和藝術作品當中。
誘惑是一種危險,一種魔力,一個信念,卻也是法國藝術家們玩了幾百年的一場遊戲。
每一個法國人從出生起就被設定加入一場販賣心動的遊戲,一場關於施展誘惑的戰爭。
異鄉人來到法國,是為了被誘惑。
被優雅的環境誘惑,被極致的美食名酒誘惑,被各處展示的精緻小物誘惑,被街頭及咖啡館隨意可見的巴黎女人誘惑,被一種理想主義和溫柔鄉疊加出的夢幻城市氛圍誘惑。
食物與食客之間,有一種誘惑的張力。
早在十幾年前巴黎水的廣告裡,一雙帶著金戒指的妙齡少女的手就在瓶子上下來回摩挲。
馬卡龍更是世人皆知的“少女的酥胸”,哪怕沒有嘗過,都會千萬次暗暗揣度它到底是什麼味道。
裝飾者與觀賞者之間,有一種誘惑的張力。
高聳的髮髻梳起來不只是為了吸引眼球或是獵奇,當然我之前一直認為洛可可時代的審美有問題。
其實它倒是更致力於在單薄的當下告訴所有人,“我是個有故事的女人”。
甚至連巴黎的建築都不遺餘力的誘惑著每一個到訪的異鄉人。
不同於工業時代下人類偉力證明的埃菲爾鐵塔,法國人更認同凡爾賽宮更有法國式誘惑。
作為一個呈獻給愛情的國家地標,它見證了皇家生活以享樂為目的的洛可可時代。
權力是最好的春藥,而凡爾賽宮兩者兼具。
它是法國一個永不頹廢的權力中心(君主政權)
美學中心(建築設計)也是情愛中心(后妃、情婦)。
甚至我後來才知道,在法國本地人的桃色傳聞中,凡爾賽宮大名鼎鼎的鏡廳眾多功能中的一種,是為了男女魚水之歡而建。
在這裡你可以透過483塊鏡片,從每一個角度欣賞到自己愛情發生的瞬間。
真正賦予巴黎這座城市誘惑和情慾靈魂的還是巴黎女人。
作家科林曾說,“巴黎最偉大的奇觀不在盧浮宮,而在巴黎的街道、花園、咖啡館和精品店中。巴黎最偉大的奇觀是那裡成千上萬的女人。
誘惑是一種藝術,法國女人無一不是兩性遊戲的箇中高手,她們既通過這場遊戲達到自我滿足,也將它作為一種誘惑他人的有效工具。
陌生人四目交接時,眼神中盪漾著的心動;
社交場合中如花蝴蝶般渾身散發蜜糖般的嬌嗔媚力;
和曖昧對象在一起趣味橫生、似乎能永無止境進行下去的隨意漫談。
而巴黎女人誘惑的核心在於點到即止,不管是思想上的還是身體上的。
坦胸露乳只是(美國式的)低級伎倆,法國人追求的是得體、低調和放浪形骸的完美混合,這一點倒是讓我想起了日本藝妓的手腕和後頸。
最能代表經典法式誘惑的是巴黎歷史悠久的豔舞演出《瘋馬秀》。
那確實是在展示,在脫衣。
但你又永遠不會真的看到。一切都與暗示有關,是男人的想象為女人穿上最美的衣服。
是的,賣弄風情跟施展魅力是有差別的。
當法國女人在施展魅力的時候,必須先捧出自己,然後再把自己抽回,讓步之後又保持疏離,弔詭地混合頑皮與緘默。
還想繼續寫,可心裡遙想的巴黎千頭萬緒糾結在一起,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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