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不动就转一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佩戴口罩是做好个人防护、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但是关于口罩的问题一直源源不断。朋友圈卖口罩是否真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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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若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2、依法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3、应当在网站或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4、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5、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众所皆知,售卖假口罩肯定是违法行为。。那些在微信和朋友圈中卖口罩的网友们即使售卖的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用口罩,是否就属于合法售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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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提供的相关截图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口罩注册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755号),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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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自然人不得销售医用口罩!

所以如果河北的广大网友发现有人通过微商等形式销售医用口罩的,请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 |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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